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和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事项清理工作,现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