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推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化作风建设、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效载体和形式。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向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延伸,以民主评议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以优良的政风行风促进带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明确目标,扎实做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一)明确评议对象。201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区纠风办牵头实施,邀请区政协办全程参与评议工作,重点评议单位为: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食药工商局、区政务中心、区三江办、国网昭化供电公司。未列入重点评议单位的区级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各乡镇(街道)要比照区级重点评议对象,选择1—2个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及时向区纠风办反馈政风行风情况,做到区、乡联动评议。同时,探索开展对村(居)委会的评议。
(二)明确评议内容。1.政府部门类主要评议内容:一是依法履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四是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生冷硬推、刁难群众、效率低下”等问题。五是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条要求”精神,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六是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整治“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2.公共服务行业类主要评议内容:一是依法经营。按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情况。二是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整治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情况。三是办事公开。依法依规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及时地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情况。四是办事效率。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生冷硬推、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五是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群众服务等情况。六是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行业监督管理,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坚决整治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明确方法步骤。采取重点评议和普遍评议、自主评议和集中评议、分散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参评单位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评议员,广泛动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7年6月20日前将评议工作方案报区政协办和区纠风办。
2.评议调查阶段(6月21日—9月30日)。被评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要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整改方案,并通过会议、公示栏、内部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开。
3.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被评单位要根据自主评议发现和纠风部门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扎实进行整改。2017年11月3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区政协办和区纠风办,并向评议代表反馈,区政协办和区纠风办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4.测评总结阶段(12月下旬)。召开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重点评议单位负责人要在大会上报告政风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情况,区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区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并当场公布结果,对大会测评、区第三方测评、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通报等情况综合计算出各单位得分和排序,经区行评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全区,综合测评满意率在70%以下为不合格单位,70%至90%为合格单位,90%以上为优秀单位。被评单位凡被执法执纪单位认定在当年政风行风方面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的成效,着力构建“纠正、评议、建设”的长效机制。2017年12月20日前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总结报送区纠风办。
三、狠抓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政风行风建设。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发生政风行风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落地。
(二)坚持评建结合。坚持“评议”与“建设”并重,将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贯穿评议工作始终,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着力治本抓源。
(三)强化结果运用。坚持评议结果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和市纠风办报告和通报,对垂直管理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要将评议结果作为部门(行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等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综合测评排名后3位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集体、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评议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鉴于人事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广元市昭化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祝迎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赵思彦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群工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妇联、区审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监察局,由唐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