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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09:18:23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5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力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现就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销售台帐、公开承诺和实名购买等制度。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安全间隔期行为,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落实农业投入品种购进备案、销售台帐、索证索票、公开承诺等制度。二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联动机制,督促落实农产品自检制度。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和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三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蔬菜水果标准化基地、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大力支持发展农民专合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突出属地管理,强化辖区生产加工食品监管整治。以白酒、肉制品、糕点、豆制品、旅游休闲食品等产品为重点,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建立落实企业责任首负制,推进企业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把原料入厂、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的责任落实到人头。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摊贩管理责任,有效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小作坊准入管理制度,对生产加工传统食品、加工条件与品种规模相适应、信誉良好的小作坊,依法核发备案登记证,坚决取缔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或非法生产加工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规范标签标识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产食品虚假标识、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三、突出市场管理,强化大宗食品监管整治。以集贸市场、食品综合市场为重点,健全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明确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以米、面、食用油、生鲜猪牛肉、调味品、预包装食品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强化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执行,运用市场巡查、部门联动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机制作用,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频次批次,合力打击制假售劣行为。健全完善进货查验、查验登记、食品召回、过期食品处理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入场关口,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制度,严厉查处经营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粗制滥造或篡改生产日期等突出问题。

四、突出重点区域,强化学校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新建学校食堂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建设,对现有条件不达标的学校食堂加大改造力度,力求达到学校食堂许可标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仓储保管、食品加工、留样管理、索证索票等环节的管理,落实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城区和校园周边食杂店、餐饮店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食品的行为。三是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严格监督餐饮店、景区城区周边农家乐后厨卫生、食品原料来源、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等情况。严密排查和消除一切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突出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以网格化为依托,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家宴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落实好申报、备案、指导工作要求,加大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厨师的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实行定期健康体检,监督持证上岗。严格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突出风险管理,科学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一是抓好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区农业局要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检测工作。区卫生计生局要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加强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区食药工商局要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中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制定并实施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健全完善不合格样品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抽检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和结果应用,及时公布问题产品和企业。三是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动态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分析反映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基层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抓好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及时妥善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七、实施典型带动,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及信用体系建设。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为契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认真对照省、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科学设置行业准入门槛,强化创建标准的刚性约束,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和商店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公示,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八、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社会共治。一是落实“三个”责任。严格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完善网格员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处罚结果公开。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履职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涉嫌生产、销售、使用有毒有害及假冒伪劣食品、加工使用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等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落实与公安机关的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线索移交移送、成果联合发布等机制。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群防群控作用。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和奖励额度,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五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制度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