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时间:2017-06-09 12:03:07
来源: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 区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管理服务 |
受理机构 | 广元市昭化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办理地点 |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 |
联系电话 | 0839—8773200 |
设定依据 | 1.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84号); 2.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22号)。 |
申请条件 | 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 |
办理材料 |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花名册; 2、就业困难人员公示照片; 3、广元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就业登记表; 5、就业困难人员无其他生活来源情况报告书; 6、失业状况证明; 各类认定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残疾人员:《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低收入家庭人员: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未就业情况证明; 4、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县区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证明;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连续推荐三次非因本人原因未能就业情况证明。 |
办理时间 | 7个工作日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至乡镇社会保障中心审核,并公示7日; 2、乡镇社会保障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原始资料、建立台帐; 3、乡镇社会保障中心经办人员初审提出处理意见签字,乡镇社保中心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乡镇保障中心提交资料至区就业局经办股室初审,并提出处理意见,录入系统,公示7日; 5、区就业局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 6、区就业局业务经办股室打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书。 |
资料下载 | 就业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
收费标准 | 免费 |
收费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