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起 川陕贵3省实现新农合跨省结报 试点医疗机构47家
发布时间:2016-12-20 09:00:28
来源:四川在线
19日,记者从四川省卫计委获悉:川陕贵3省新农合跨省结报今日开始正式实施,3省共推荐试点医疗机构47家,其中四川35家,陕西10家,贵州2家。3省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按各省跨省结报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
为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精神,让新农合跨省结报落到实处,在2016年11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八省份签署了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的基础上,12月13日,四川、陕西、贵州3省在成都举行了新农合跨省结报座谈会。来自3省份省、市级卫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研讨了新农合跨省结报相关事宜,并达成以下意见:一是确定新农合跨结报试点市。四川省将广元、绵阳、雅安、内江、达州和攀枝花作为试点市,陕西省将宝鸡和咸阳确定为试点市,贵州省将遵义、铜仁、毕节确定为试点市。二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试点医疗机构。三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按各省跨省结报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四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流程。跨省住院患者出院结报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即可出院,新农合基金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进行结算,最后由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再进行清算。采用医疗机构所在省份新农合目录,执行患者参合地跨省结报报销方案。五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跨年度报销。跨年度出院患者按出院时间所在年度的政策结算,新一年度未参合患者只计算参合报销金额。
与会人员表示会后将立即通过本省试点医院筛选外省试点市的住院患者,按照跨省结报流程进行试点结报。
什么是新农合跨省结报?
新农合跨省结报是指参合患者到外省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即可在医院办理即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部分,应由新农合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与患者参合地新农合省级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3省哪些市的参合患者可享受新农合跨省结报?
目前,仅限于3省试点市参合人员。
四川省试点市有: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内江市、雅安市和攀枝花市;
陕西省试点市有:咸阳市和宝鸡市;
贵州省试点市有:遵义市、铜仁市和毕节市。
3省互认的新农合跨省联网结报试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四川省(35家)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平安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荣县新城医院、德阳市人民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简阳市人民医院、成都上锦南府医院、崇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玛诗特肿瘤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省白内障专科医院、成都市西区医院、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眉山骨科医院、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四川友谊医院、成都誉美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仁寿县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广元市中医医院、成都市老年康疗院
陕西省(10家)
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高新医院、唐都医院、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
贵州省(2家)
贵州省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3省新农合跨省结报补偿标准
四川省跨省费用报销方案:参照就医地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促销目录。报销方案有两种,一是邻近四川的省市,按照分级诊疗的相关要求,需转诊到陕西、贵州联网试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保底报销医疗总费用的15%;二是远离四川的省市,可直接到陕西、贵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不保底报销。
陕西省跨省费用报销方案:参合患者在四川、贵州联网试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具体标准如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起付线分别为500元、1500元、5000元;补偿比分别为80%、60%、40%。大病医疗保险有何补偿政策?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含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地区,参合人员在新农合普通补偿政策基础上,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负担超过一定标准(具体以统筹地公布方案为准)的部分,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比例再次给予报销。 (记者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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