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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6-01 10:03:55 来源:昭化区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元坝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3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元坝加油站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红土垭

3、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5、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主要建设包括加油罩棚、站房及附属工程等,设有4台单油品单枪潜油泵加油机,3个钢质埋地卧式油罐(其中0#柴油罐1个,93#汽油罐1个、97#汽油罐1个),本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废水依托租用住房设施处置;营运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槽车运至泉坝污水处理厂处置;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出之后由槽车托运至泉坝污水处理厂。

      (2)废气:施工期采取架设施工围墙、湿法作业、定期洒水、车辆限速覆盖、加强物料管理、渣土及时清运等措施,有效抑制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小,由当地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运营过程中采用密闭式储油方式、埋地式及自封式加油机,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做到噪声不扰民;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放发电机房密封设施、通风口安装消声器、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弃物分类收集堆放,废包装材料等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建渣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回填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站内生活垃圾桶,及时清理外送,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危险废物:隔油池浮油、含油废棉纱、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