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分配政法专项编制。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区直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区委机关、区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5、给市委编委呈报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6、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按照市委编委的要求,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1、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我办办会同区监察局、区政务中心、区法制办进行集中会审,35个区级部门6166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经七届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中旬在政府门户网开辟专门板块,及时、完整、准确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率先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撤销了区乡镇供水总站、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两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核减事业编制9名,在全市县区中率先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
三是大胆探索政法体制改革。在派出所推行“1+n”警务运行模式,科学组建特巡警、消防、交警、治安管理、案侦、综合指挥调度室(简称“五队一室”),积极探索 “一警多能,集约化用警”,实现了警力无增长效益最大化改善和基层派出所向综合战斗实体转型。此项工作作为全市重点改革课题上报省委编办并在省、市推广。并向市委编办申报为2016年度“最佳工作”。
四是深入实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百镇建设”试点中,将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日常管理和财权、物权下放到试点镇管理。为三个试点镇增核了1—3名科级领导职数。在卫子、昭化两个试点镇设置了水务、国土、法庭、派出所、司法所、食药工商所等行政事业站所,增强政府工作力量。
五是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盘活。年内向市编委争取增加事业编制70名,增加副科级机构1个(区房屋征收中心)。核定了区机关幼儿园事业编制25名,解决了机关幼儿园无编可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年内为脱贫攻坚工作新增核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13名。
2、职能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新核定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职级、核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个、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清退违规借用乡镇人员28人。
二是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创新开展。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严控超编单位用编,机构编制稳中有减。全年共从严核定27个部门用编,招录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生)29人、招聘事业人员76人、引进研究生7名、特岗教师转正14人、免费师范生安置2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5人、安置退伍军人6人。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坚持新进人员必须填报《新进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审核表》,经编办主任、编委主任先后签字同意后,凭区委编办出具的编制经费通知,才能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调配、工资、经费、保险等转移手续。全年共发出编制经费通知200余份。
四是大力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全年向上新争取事业编制限额70名,实行机构“撤一建一、内部调剂”,人员“统一管理,弹性使用”,打破单位编制终身制。落实了扶贫移民局长兼任政府办副主任,为区扶贫移民局调剂增加了行政编制2名,增核总会计师职数1名,为区扶贫移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扶贫和移民服务中心增加机动事业编制3名,为区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机动事业编制10名。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元坝镇、昭化镇、红岩镇各增核副书记职数1名,元坝镇、昭化镇、红岩镇、明觉镇、虎跳镇、王家镇、磨滩镇各增核副镇长职数一名,切实增强了脱贫攻坚力量。成立了区房屋征收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整合盘活存量事业编制63名。为区招商局增核行政编制2名,增设领导职数1名。核定了元坝中学等40个中小学校领导职数92名。重新设置了区纪委内设机构,整合行政编制4名,成立了区委巡察工作机构,配齐了工作人员,为区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增核事业编制2名。明确了区房屋征收中心的机构级别,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等机构级别也正在积极申报中。完成了虎跳、红岩派出所更名和职能调整工作,增加水上治安管理职责,理顺了该两处派出所水陆执法体系,整合执法队伍,推进了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为区机关幼儿园核定事业编制25名,彻底解决了机关幼儿园长期无编可用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教师的切身利益。
五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合格率100%,实现了中文域名和网站挂标两个全覆盖。全区254个事业单位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全面完成,75个机关群团赋码完成比例高达97%,完成率在全市遥遥领先。积极开展事业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将区环卫所、区妇幼保健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上报市委编办备案,目前两个试点单位已建立试点组织机构,出台了实施方案,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工作任务。
六是加大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力度。加大了卫生计生、农业畜牧、食药工商、经济商务、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农业示范园区、亭子湖景区等行业领域调研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相关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规范“一办三中心”运行机制,推动“百镇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城市街道(社区)和谐发展、公共服务进乡村(社区)有机结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全年共上报调研文章4篇、信息38条。
3、保证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党员e家、编办网上支部QQ群等学习平台,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季度任务清单,通过办公室主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会专题学习讨论,推动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真学真用、入脑入心。“共产党员活动日”规程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程落实落地。积极参加昭化大讲坛学习,坚持每两周一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涉及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绩效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机构编制管理实务,全面优化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把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政策学精、工作底数摸透、本职业务弄熟,打牢工作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克服单位自身人少事多的困难,与石庙村党支部结对共建,组建了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精干力量到村任第一书记,并脱产驻村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定期研究、指导、协调、走访石庙村脱贫攻坚工作,形成了全员参与帮扶的局面,为该村实现“两不愁”,落实“三保障”和促进逐步形成“四个好”的农村新面貌做了大量的工作。深入宣讲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协调开展农技、卫生培训10余场次,帮助落实了专项资金64万元用于扩建活动阵地200平方米,协调投入资金7.4万元用于自来水建设工程,解决了村委会驻地及王家山聚居点40户168人安全饮水问题。协调区文广新局增配广播设备5台,实现了全村广播设备全覆盖。加固堰塘5口,保障了30余户群众的农田灌溉问题。全面完成4.5公里村道加宽及5.9公里社道硬化工程。羊肚菌产业有望获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落实到户产业扶持资金8.4万元。开展对建卡贫困户送温暖及六一、教师节慰问等,发放款物价值约1.8万元。开展了众筹活动,筹集捐助及村产业发展资金1.14万元。协调落实产业贴息贷款11户共计34.5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以政治纪律学习为抓手加强正面教育,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班子成员分别作了“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的主题发言,统一全办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内部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以反面典型为镜加强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镜鉴》、《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和电视《阳光问政》,观看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时提醒,常敲警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从严整治“四风”、“庸懒散浮拖”和不严不实等问题,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全办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习惯。
四是统筹做好依法治区和其他相关工作。落实好依法治区、社会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精神文明、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保密、环保等相关工作,做好了防火防盗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办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办本年收入合计1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我办本年支出合计1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21.1万元,支出总决算121.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0.3万元、支出总计增加20.6万元,收入增长20.1%,支出增长2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6万元,增长2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1万元,占84.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万元,占7.9%;医疗卫生支出3.7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6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业务接待较多,相比较于2015年公务接待费还是下降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5万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3.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减少接待和缩减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18人,共计支出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机构编制核查,机构改革调研,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等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2万元,比2015年增加20.6万元,增长20.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