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内宾接待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全区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接待的来我区考察、指导工作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领导及团组的接待工作。3、负责省内外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领导及市内县区党政代表团来我区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 4、参与全区性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政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6、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从严执行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及办内工作。1、完善制度规范。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牵头拟定了《广元市昭化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细化了公务接待范围、接待费用报销以及接待相关要求等,使全区接待工作有章可循,操作性、实用性更强。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经费。一年来,我办遵循热情大方、简朴周到原则,共接待来宾161批次3728人次。3、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全区公务接待主管部门作用,坚持在参与服务中指导全区公务接待工作,既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又在具体工作中相互学习和借鉴接待业务工作方法和技巧。今年以来,配合上级接待主管部门和区级相关单位开展接待服务74次。二、突出精细周到,搞好机关事务管理。我办在搞好公务接待的同时,承担了区政府机关职工食堂、综合办公楼和会议室的管理工作。1、加强综合办公楼的管理。全面排查办公楼各类隐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切实搞好安全保卫、门卫值班、保洁及水电管网维修,定期检查清洁卫生,努力保持综合办公楼正常运行。先后对电梯间、厕所、大厅顶棚等进行治漏,聘请了电梯、消防、电力等专业维保公司,对综合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常态化保养,保证了各项实施设备的正常使用。2、办好机关食堂。多次专题研究职工食堂餐饮质量和膳食结构,不断创新花样、改变品种,尽最大努力让广大职工满意。添置了消毒柜、更换了天然气灶、排烟机等设备,保证了干部职工能准时就餐。加强原料食材采购管理,落实食品原料源头追溯,严格食堂清洁卫生,实行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干部职工吃上放心饭菜。强化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做到主动服务、优质服务。3、加强会议室管理。坚持会前、会中、会后全程服务,主动同办会单位沟通协调,全面参与会场座牌摆放、视频和音响话筒调试、会标悬挂等各个环节,确保会议质量和会议成功。
二、部门概况
我办下设综合股和接待股2个职能股室。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接待办本年收入合计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接待办本年支出合计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接待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2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2万元,增长59%。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按Z01表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年末结转和结余9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232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精准扶贫会议、接待增加。承担了省委巡视组、省市换届考察组、脱贫攻坚检查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组到我区开展工作等重大接待活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接待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2万元,增长59%。增加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会议、接待增多,我办承担了省委巡视组、省市换届考察组、脱贫攻坚检查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组到我区开展工作等重大接待活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接待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万元,占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占0.8%;医疗卫生支出3.8万元,占0. 61%;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探口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接待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5万元、津贴补贴14.18万元、奖金4.64万元、绩效工资1.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万元、生活补助2.9万元、住房公积金2.89万元、
公用经费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8万元、印刷费2.23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5.5万元、电费87.3万元、邮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42万元、差旅费5.4万元、维修(护)费82万元、租赁费38万元、会议费57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90.17万元、劳务费37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接待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17万元,完成预算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17万元,完成预算90.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人数、接待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7.17万元,增长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万元,增长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17万元,增长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各种现场会议、接待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17万元,占7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现场会及公务接待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0.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3728人,共计支出9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区大型会议接待、外地考察团队及公务接待等。外事接待4批次,300人,共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际记者、台湾华侨等。比去年增加原因主要精准扶贫会议、接待增加。我办承担了省委巡视组、省市换届考察组、脱贫攻坚检查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组到我区开展工作等重大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接待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接待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万元,比2015年增加27万元,增长0.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接待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省委巡视组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接待办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