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川府发〔2014〕66号)、《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即日起受理2016年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申报对象:在广元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且在昭化区辖区从事经营的或在区食药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下同)。
(二)申报条件:截止申报之日止,应依法设立满三年。
(二)申报标准:
1.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2.合同管理机构健全。企业领导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内部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合同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
3.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4.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约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
5.企业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6.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二、申报程序
(一)时间安排。申报企业于6月15日前到辖区食药工商所提交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格,也可直接到区食药工商局市场规范监管股申报。
(二)报送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和有关资质等级证书、行政许可以及荣誉证书复印件;3.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任命文件;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文件(章程);
5.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总结;6.合同档案及合同台帐;7.申请考核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证明;8.国税、地税的应税和完税证明;9.企业开户银行的借、还贷证明或信用证明;10.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凡提交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三)公示流程。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的六项信用标准体系和《《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认定办法》由区食药工商局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年。
三、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公开公平,广泛宣传。通过有线电视、电话、短信、深入企业面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将申报主体、条件、程序、期限、认定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开;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公平对待,做到坚持公示标准,确保公示质量。
(二)逐级评选、优先培育。对自愿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企业,要坚持评选标准、适当控制总量,逐级认定推荐,提升“守重”品牌效应。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成为发挥食药工商职能、助推企业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对每家申报企业要对其信用级别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逐户审查。通过抽查的方式,对推荐企业进行复核,确保推荐企业的公示质量。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