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总方案,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现将该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共有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2名,参公事业编制1名。2017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39人,较去年38人增加1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均为财政全额供给。现有退休人员5名,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276.8万元。
机构设置情况: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和政治处;并设6个派出机构(司法所)。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办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各乡镇和区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七)承担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警车等装备的管理。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协助区委管理司法所所长。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预算538.8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486.7万元增加52.1万元,增长10.7%。增加原因为一是人员工资正常调资,二是普法宣传经费增加。
(二)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预算538.8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486.7万元增加52.1万元,增长10.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8.6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
(三)部门综合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538.8万元,部门综合预算支出538.8万元,收支品迭后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