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7〕16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会前三学”的
通 知
区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现就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三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三学”主题
区政府法制办作为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三学”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各主讲单位进行工作衔接,提前做好课程准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律、学政策、学知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在学法律方面,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在学政策、学知识方面,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政策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学习相关知识。
二、坚持学以致用
“会前三学”要注重学以致用,力戒形式主义。各主讲负责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学法律、学政策、学知识,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团律师或上级主管部门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授课。授课内容避免照本宣科式的学习,要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入案例教学,通过以案说法,深入剖析政府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提高领导干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会前三学”为契机,不断丰富知识储备,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三、其它要求
“会前三学”的授课时间每期控制在30分钟之内,一般安排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其他议题之前,“会前三学”活动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学习内容可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及区政府工作重点,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适当调整。
附件: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会前三学”计划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会前三学”计划
期次 | 内 容 | 主讲负责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区政府法制办(顾问) | 2017年2月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区环保局 | 2017年3月 |
3 | 《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 | 区监察局 | 2017年4月 |
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 2017年5月 |
5 |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2017年6月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区农业局 | 2017年7月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区政府法制办(顾问) | 2017年8月 |
8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2017年9月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区安监局 | 2017年10月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区政府法制办(顾问) | 2017年11月 |
11 |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 区监察局 | 2017年12月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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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