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石井铺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首先,依法行政,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其次,抓好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再次,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第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五、带领干部群众脱贫奔康,打赢脱贫攻坚战;第六、办理上级区委、区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镇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工作总基调,紧扣脱贫攻坚,有序推进“五个一批”,努力推动蔬菜、畜牧、林业产业升级增效,持续巩固“一带一廊三畜六园”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坯房改造力度,突出场镇建设,深化农村改革,认真统筹推动科教文卫事业有序发展,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发展跨越、富民强镇”主题,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统揽,奋力推进产业石井、美丽石井、和谐石井、活力石井建设,圆满完成了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年来,镇政府抓招商调结构促增收,产业发展再创新佳绩
镇政府以“一带一廊三畜六园”为载体,突出招商引资和产业结构调整,持续稳定做强蔬菜、畜牧、林产业三大支柱产业,全面实现群众致富增收。
畜牧转型成效显著。加快生猪养殖模式优化,全力推进“1211”生猪代养模式,发展代养户33户,出栏代养生猪6794头,头均纯利润达218元,实现代养户人均增收5000余元,全年共出栏生猪6万余头。引导小家禽规模化养殖,成立军蓬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圈舍3000平方米。巩固板庙村小家禽集中养殖小区,新培育肖家寨、龙口—长岭小家禽养殖小区2个,发展规模养殖户104户,建设移动式养鸡大棚97个,全镇年出栏小家禽35万羽。突出肉羊标准化养殖,建成以金霖万头种羊养殖基地为主的庙儿顶肉羊养殖小区,全年新发展肉羊养殖户15户,新建养殖圈舍5200平方米,年出栏肉羊3200头。畜牧业实现人均增收400余元。
蔬菜产业蓬勃发展。抢抓金石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契机,通过土地整理和渠系、道路等配套建设,龙口—长岭十里蔬菜长廊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突显。
林业产业稳步推进。建成板庙—石井—八庙林产业示范带,和元包岭林药休闲观光园区,启动建设龙口—长岭核桃及中药材园区。全年累计发展核桃550亩,改良核桃420亩,山桐子3500亩,林下中药材2350亩。新发展猕猴桃400亩,巩固提升原猕猴桃园区800亩,实现销售收入180万元。新发展竹荪40亩,魔芋300余亩,香菇8.4万袋。
一年来,镇政府抓项目重建设强基础,农村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突出园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以金石现代农业园区和市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带动,严格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和公共运行维护资金使用,全年共整理龙口、长岭、庙儿顶等村土地2500亩,硬化村社道路26.5公里,维修村社道路32.3公里,新铺设泥结石路面11.1公里,新开土路17.8公里,完成水泥路面土路肩建设36.5公里,新建微水池10口,整治山坪塘28口,新建维修灌溉渠系3.8公里。
突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创新“四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建卡贫困户再识别工作,确定全镇565户、1826人精准扶持对象。分户施策,量体裁衣,根据各贫困户实际情况帮助其制定了脱贫规划,完成了“五个一批”的准确分类,坚持扶贫措施精准,确定178户,590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
突出新村建设,强力推进安居扶贫农房建设。以龙口、长岭两村新村建设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居扶贫农房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我们突出“五个明白”来落实群众主体责任,突出“五个结合”来统筹协调推进。全年共完成农房建设共303户,其中土坯房改造136户,民居新建167户。
一年来,我们抓基层惠民生保稳定,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依法治镇有序推进。开展了“法律七进”、“会前学法”等普法学法活动。严格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各村村规民约运行良好。
文教卫生协调发展。全面开通了农村应急广播地面数字电视和直播卫星户户通,我镇获得全区趣味运动会拔河比赛第三名。在昭化区百姓大舞台比赛中,我镇唢呐独奏和独唱表演队分别获得了二等奖和三等奖。镇小学在全区2016年秋季综合评估中排名第8位。认真落实计生优生优育政策,完善了人口数据平台建设。规范建设3个村级卫生站,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民生工作全面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0人,新增城乡就业30人,解决困难人群就业14人,高校毕业生就业7人,创业贴息贷款10人,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5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全年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低保救济金201万元,发放其他民政救灾救济资金110.3万元,发放困难群众、困难党员慰问金6.5万元。
安全管理扎实有效。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责任制,完善各种应急处突预案,巩固了平安乡镇创建成果,安全生产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服从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决策,自觉接受乡人大的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良好效果。严格机关工作制度,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镇干部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严肃财经纪律, “三公”经费大幅压缩。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石井铺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73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4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石井铺人民本年支出合计76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81%;项目支出354.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34.56万元。与2015年962.2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3万元,增长7.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669.7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7.38万元,增长14.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82万元,占23.43%;公共安全支出11.09万元,占1.45%;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5万元,占1.31%;医疗卫生支出22.05万元,占2.87%;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占3.39%;农林水支出450.78万元,占58.76%;住房保障支出18.26万元,占2.38%;其他支出14.18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6.25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37.74万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5.02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8.9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8.55万元;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8.53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9.7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国家安全-行政运行11.1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16年决算数为10.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文化-群众文化0.9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9.1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34.95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9万元 ;自然灾害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43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2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36万元;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12.69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万元。
7、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5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农业-行政运行63.7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7.73万元,-农业结构调整补贴70.34万元,-农村道路建设 4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4.3万元;林业-行政运行14.24万元;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2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93.2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6.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33.04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0.08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8.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26万元。
9、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4.1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9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98.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和使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7.99万元,减少0.14万元,下降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7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和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5万元,占9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8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3批次5327人,共计支出7.8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石井铺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5万元,比2015年122.24万元,减少27.19万元,下降22.24%,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部分日常公用经费科目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石井铺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