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局2016年度区本级税收征管
及2014年至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7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广元市昭化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地税局2016年应完成区级一般预算收入9538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入库收入13526.20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1114.51万元,省级收入2310.30万元,区本级收入10101.40万元(一般预算收入10061.15万元,其他收入40.25万元)。一般预算收入超额完成523.15万元,完成率105%。
审计结果表明,区地税局2016年度能够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等法规规定,积极组织税收和执行国家税收改革政策,做好本部门综合预算执行和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税收征收、入库任务,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款征收不合规。一是未及时征收税款150.63万元,其中,营业税及附加等149.67万元,个人所得税0.96万元。二是预征卡尔旅游开发公司营业税及附加49.42万元。
(二)机关经费管理不合规。一是在会议费、差旅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5.8万元。二是未附合同列支网络机房建设经费25.17万元。
(三)决算编报不实。2014年决算编报会议费较实际支出少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应用、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能力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地税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地税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