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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7.2亿元,同比增长13.6%,高出全市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从地域上看,城镇实现12.8亿元,同比增长13.5%;乡村实现4.4亿元,同比增长13.9%,乡村快于城镇0.4个百分点。从行业上看,批发业实现2.9亿元,同比增长11.4%;零售业实现12.3亿元,同比增长14.7%;住宿业实现0.1亿元,同比增长11.5%;餐饮业实现1.9亿元,同比增长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