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7-06-08 08:44:2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教师资格申请流程图 |
事项名称 | 申请办理教师资格 |
受理机构 | 区教育局 |
办理地点 |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晋寿路60号 |
联系电话 | 0839-8724345 |
设定依据 |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
申请条件 | 1、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资格种类相应合格学历。3、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
办理材料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使用A3纸自行下载、规范打印,并贴好同底照片);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在广元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办事服务”菜单内下载;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广元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办事服务”菜单内下载;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10.省外就业或就读高校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现场审验须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免交以上8、9项材料。 |
办理时间 | 90天 |
办理流程 | 1、网上报名;2、现场审验材料;3、素质与能力测试(不能免试的参加)、4、领证。 |
资料下载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使用A3纸自行下载、规范打印,并贴好同底照片);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3、本人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广元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办事服务”菜单内下载)。 |
收费标准 | 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缴费260元。 |
收费依据 | 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