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意见、规定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市以上安监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属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初审把关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煤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初审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备案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运用技术推广工作。
12.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名,其他事业编制4人。2016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16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
三、2015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245.5413 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214.15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4.1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54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0.42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7331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4.900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执行公务、开展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三)公务用车行维护费6.36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基层业务活动、依法治区普法宣传等公务用车燃油费及小车维护支出。
附表:部门决算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