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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20 09:38:17 来源: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昭化区人民医院新建连廊和改造门诊住院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昭化区人民医院新建连廊和改造门诊住院楼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昭化区人民医院新建连廊和改造门诊住院楼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杏林路

3.建设单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将原住院部大楼一层、二层进行功能调整,一层改为中西药房,收费室,医保办,病理科等;二层改为检验科;门诊楼一层改为急诊科,并在其间新建两层封闭式连廊。此次改造均不涉及原有竖向交通空间的变动,也不对原有防火分区进行变动。项目总投资2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营运期用水主要为医疗用水、医护人员及病患生活用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并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垃圾收集点恶臭,用垃圾袋密封收集转存于医疗垃圾项目不涉及风机、水泵、停车场等高噪声设施或设备改造,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明显噪声源。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代为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实施分类收集,避免生活垃圾的长时间堆放,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

(四)噪声

项目不涉及风机、水泵、停车场等高噪声设施或设备改造,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明显噪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