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3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供销联社)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签),并延伸调查了广元自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俸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区供销联社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区财政批复预算支出109.81万元,决算(草案)列报支出109.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供销联社2015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较好,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完整。但审计发现也还存在挪用项目资金、决算编报不实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办公经费和支付佳成冷链库贷款利息,用开具给“联社劳动服务公司”的票据支付“房屋使用和水电费”。
(二)决算编报方面。个别项目支出列报不够准确。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未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棚改已拆房产未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拆迁还房资产未结算成本、未登记固定资产,以拆迁还房资产对外投资无相关会计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挪用项目资金、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决算编报不实、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填报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区供销联社应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依法依规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供销联社正在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