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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20:45:00 来源: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实施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0、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区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3、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区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15、拟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6、组织指挥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7、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拟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8、指导区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担区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承办市公安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昭化分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盯“全市一流”的目标定位,以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公安队伍为保障,全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警务运行机制品牌,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打击犯罪、队伍建设、改革创新、脱贫攻坚等多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1、坚持预防在先,抓早抓小,坚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公安服务保障就到哪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社会领域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区乡村“三级”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动态维稳分析研判机制,强化情报体系建设,收集各类情报信息136条,圆满完成了各类重大安保警卫任务。主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稳定风险评估,实行“重点工程项目警长制”,严打强揽强包、阻扰施工、破坏发展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在城区实行特巡警与交警联勤常态化巡逻,组建2个“快反小分队”,全天候闻警即动,专司社会面管控和反恐防暴。主动稳妥处置化解90年代中专毕业生诉求群体等重大涉稳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保快速通道建设、昭化古城新开发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在90年代中专毕业生稳控工作中,分局主动作为、科学研判、正确决策,集中组织召开政策解答及法律法规宣讲会,局领导带领工作组分赴成都、广州、深圳、福建等地与8名骨干核心成员逐一见面,通过政策解答、法律宣讲、教育警示,成功瓦解了重点人员,有效防止了赴省进京集访。

2、坚持主动进攻,合成作战,打击犯罪质效领跑全市

建立“统筹案源,捆绑考核的‘大侦查’”工作模式,确立“立足小案拓展,适度经营打大,聚力系列攻坚”侦查工作思路,猛攻有影响的大案,快破事关民生的小案,强化追赃挽损。建成合成作战中心,实行网侦、技侦、图侦、情报、技术、行动“6+N”工作模式,建立同步上案、研判会商等四个作战机制,实现对警情的快速响应、信息的同步共享和资源的高效利用,解决科技手段“高投低效”、刑事案件“高发低破”等问题。全年,移送起诉197人,审结起诉173人,打击犯罪质效一直领跑全市。打击侵财犯罪、打击涉枪犯罪、打击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4项主要刚性指标分别完成市局目标的112%、180%、120%、115%。成功侦破部督“12·30”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省督系列摩托车盗窃案、省督黄彦秋电信网络诈骗案、省督“0112”伪造印章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12·30”案件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十大精品新闻案例。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工作简报,通报“12·30”特大通讯网络诈骗案。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在“12·30”案件专报上作出“打得好”的重要批示。向全国19个省市142名受害人采取现场、网络方式返还被骗现金204万元。分局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打击电信诈骗重点建议督办调研座谈会上专题汇报“12·30”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就打击电诈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出建议。中央电视台、《公安内参》、《人民公安报》等中央级媒体相继深度报道昭化公安打击犯罪工作。“12·30”特大通讯网络诈骗案被省厅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新闻案例,推荐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3、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发展根基

着力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警力、经费向基层倾斜。先后投入 5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办案区、“五小工程”升级改造。农村派出所平均民辅警达19人,民警人均业务经费2.9万元,辅警人均业务经费5400元。筹集资金600余万元,新建改造212个公共“天网”高清电子监控探头。建立“小天网”4000余个,并统一接入派出所平台。以基础信息采集维护更新为重点,强化治安动态管理,“一标三实”双清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推动区编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虎跳、红岩派出所更名为水陆派出所的通知》、《关于印发亭子湖库区水上联动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将虎跳、红岩派出所更名为水陆派出所,成立水警中队,增加水上治安管理职能。投入资金60余万元购置执法巡逻艇2艘,建立由区公安、交通、农业、水务、亭子湖景区管理局为成员的库区水上联动执法机制,配备抢险救援指挥船1艘,各类执法船艇5艘,加油罐车1辆,形成了亭子湖库区水面管控长效机制。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全面实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管消防,屯警街面,网格布警,动态巡防,密织防控网络。共收缴各类枪支28支、子弹2133发、黑火药75.5公斤、导爆管50发、雷管42发、管制刀具11把。全区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伤人亡人火灾事故,未发生涉爆涉危安全事故,监管场所安全形势平稳。积极打造“一站式、自助式、预约式”服务品牌,大力推行网上公安局、上门办证、代办承诺、送证上门、流动车管所等便民、利民、惠民等服务措施,整合元坝所户籍至政务中心,推行全区异地办理户政业务等惠民措施,户政服务管理工作实现“零投诉”。

4、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全面提升警务运行质态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究、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公安改革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将基层自主创新作为推动公安改革的有力抓手。“着眼民警、着眼基层、着眼群众”,大力倡导“人人都是创新主体、人人争当创新明星”的理念。通过“金点子”工程,求点子、出点子、论点子,共培育基层创新重点项目15个,其中,警务实战类11个,队伍建设类2个,执法规范类2个。按照“重点打造、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思路,倾力打造派出所特色警务,不断夯实发展根基。结合辖区治安特征,把农村派出所定位为“管防一体、一警多能”的综合战斗实体。立足“三点(元坝、昭化、虎跳)一线(国道212线)一湖(嘉陵江亭子湖)”,坚持“一警多能、集约用警”总体思路,以区域治安特征为基础,“警力跟着警情走”,深入推动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打造了昭化派出所“五队一室”、红岩水陆派出所水上联动执法、虎跳水陆派出所管交通、卫子派出所管消防、元坝派出所打防管控一体化、王家派出所服务农业园区发展、太公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明觉派出所无邪教乡镇创建等警务模式新亮点,实现了警力无增长改善。昭化派出所“五队一室”警务运行模式得到公安部、省厅领导高度评价,《公安内参》专题刊载《广元昭化打造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报道分局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成果,并引发示范效应。12月7日,分局在全省公安机关农村警务机制改革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一警多能、集约用警”的农村派出所警务运行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

5、坚持立足本职,服务中心,助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立足公安本职,创新推出建警务室、建天网、建卡口,防止群众因发生案件返贫、因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致贫、因发生治安案(事)件阻碍脱贫,送法律、送服务、送温暖的“三建三防三送”工作机制,助推全区脱贫攻坚。把警务室建成了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在全区17个脱贫村均建立农村警务室,通过进村代办户政业务、调处矛盾纠纷、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消防管理等工作,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把农村“天网”建成了守护群众的“平安网”。整合资源,借力“雪亮”工程,安装212个公共“天网”电子监控探头,建立农村“小天网”4000余个,统一接入派出所平台,实现了全区贫困村可视化治安防控“全覆盖”。把治安卡口建成了提升打击农村犯罪质效的“助推器”。在脱贫村主要交通道路出入口建设治安卡口,快侦快破小案和影响产业发展案件,快速追赃挽损。送法律送服务送温暖搭建成警民和谐的“连心桥”。通过“警营开放”“警民微信群”“法律赶场进村”等互动形式,推出防盗、防骗、防安全事故“宣传套餐”。农村婚丧嫁娶“知客”话安全,文艺表演“说唱”扬正气,民警“赴宴”治酒驾,依托农村环线公路公交车站打造安全防范文化长廊。坚持不懈地用文化影响感染群众,现身说法讲好法治小故事引导群众,提升群众文化修养和法治意识,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全区17个脱贫村未发生入室盗窃和诈骗案件,未发生火灾事故,未发生致人伤残和死亡的交通事故。共查处12起阻碍脱贫案事件,调解治安民事纠纷475起,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39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2场次,代办户政业务388件。在全省公安机关巡回宣讲,得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侍俊,副省长、公安厅长邓勇等领导充分肯定。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借鉴。

6、坚持规范运行,监督前移,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法律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所队长办案制度,完成情况定期通报考核,分类明确所队领导主办、包案责任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办制度。全局所有执法勤务机构及派出所负责人均取得中级执法资格,7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占比排名全市前列。建成案管中心,配备2名案管人员,实行“1+1”工作模式,确保案管中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制定《案件管理中心工作细则》,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卷宗制作、文书管理以及律师接待等日常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监督管理和执法办案无缝对接,确保案管中心日常工作顺利运转。制定出台了《受案立案实施细则》《受立案执法质量考核标准》《受立案执法巡查制度》《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合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按照分局《执法质量考核标准》,对案件质量标准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将案件质量及考评结果纳入《民警执法档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先后投入250余万元,改造昭化、太公、王家派出所和红岩水陆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分区。调配办公用房建成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和涉案汽车、摩托车及大宗物品的保管区。采取“日巡查、周通报、月整改”的方式,下发案事件网上质量周通报43期,纠正问题200余条,整改不及时受理行政案件5件、不及时立案刑事案件6件。网上办案质量排名全市前列。

7、坚持政治建警,严优相济,全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引导广大民警大力弘扬 “干就干最好,争就争第一”的昭化公安精神。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局民警强党性、守纪律、讲规矩、树正气、干实事。突出领导班子示范,常态学纪学法学理论,增强班子成员法纪规矩意识。建立民警微信群,开通“警营之声”广播,开展主题讨论和演讲活动,增强警察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全面落实荣誉制度,鼓励支持民警创新。倡导“一所一特色,一警一特长”公安文化建设思路,打造了具有警察职业特征的文化阵地,修炼身心志,提升精气神。探索建立了三级廉勤预警管理评价和岗位风险防控体系,深入落实权力运行“三同”监督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开展争创“无违纪所队、无违纪民警”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主动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件4人,警示约谈5人次,建议调整廉勤指数靠后的中层干部5人。定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进警营活动,开门纳谏,接受评议。班子团结务实,队伍风正心齐,队伍建设成效明显。2个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2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3个集体和个人荣立三等功。在全省政法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全省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昭化派出所被推荐申报为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副区长、公安局长贺旭红被推荐为全省公安十大改革人物。公安社会评价排名全省前茅。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下属内设单位13个,派出机构10个,拘留所1个,按规定设置了纪委、工会。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本年收入合计3,72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0.68万元,占100%。

2016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本年支出合计4,14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2.78万元,占78.72%;项目支出882.12万元,占21.2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243. 5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71万元,上升0.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6.18万元,上升11.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504.96万元,占84.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64万元,占5.32%;医疗卫生支出67.13万元,占1.62%;住房保障支出104.28万元,占2.52%;其他支出247.90万元,占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等(项):2016年决算数为3,504.96万元,完成预算105.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2015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0.64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类) :2016年决算数为247.9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9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26万元,完成预算9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61万元,完成预算9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5万元,完成预算93.5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44万元,上升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5万元,上升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10.7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二、在公务接待费方面,一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61万元,占9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5万元,占9.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0辆,其中:轿车15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6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及执法执勤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6.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9批次,1525人,共计支出16.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公安机关工作指导接待、其他公安机关参观考察及办案接待、到其他公安机关办案接洽工作接待、同政府其他部门接洽工作接待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9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65万元,比2015减少499.59万元,下降31.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刑侦器材、防暴器材、电脑和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货物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共有车辆4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项):指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