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昭编委〔2017〕3号)、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昭编委办〔2017〕11号)以及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昭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及环境保护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昭编委办〔2017〕14号)要求,成立了分别由区委编办、安监局牵头的三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机构挂牌、人员到位、设备配备、职责制度建立、日常工作开展等进行了督查。针对督查出的挂牌不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未到位、安全监管职责不细化等问题,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区级部门要立即整改,在规定期限仍未整改的将进行全区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的失职责任。通过督查督办,进一步增强了乡镇、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了基层监管力量和手段,筑牢了最前沿安全监管防线,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好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