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2:00 来源: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全区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调查研究;综合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负责区级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起草和审核把关;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农村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

2.协调区级农口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加强区级农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区委、区政府目标办对区级农口部门进行目标管理考核;配合区人事部门做好农村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评审和农口部门中层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审工作。

3.指导、协调管理区级农口部门工作,指导乡(镇)农村经济发展和村、社集体经济发展;负责全区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劳务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农田基本建设、庭园经济建设、救灾、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研究、指导和协调,参与对农业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农民负担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4.指导、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调研、统筹协调全区小康建设,组织、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小城镇建设的政策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农村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整个农村两个文明的建设。

5.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经营体制、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负责指导试点示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全区农村经济发展。

6.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技术指导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7.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总体布局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协调、指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做好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和村企对接,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协调、指导各产业推进办公室开展招商引资、基地建设、产销对接、产品加工等全产业链建设。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职能工作。(1)产业发展:完成烤烟栽植1.1万亩,实现产量2.3万担,因灾减产23%;培育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1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2)新农村建设:新建和改造聚居点76个、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6个(其中扶贫新村20个)。(3)农村改革:建立了14项年内完成、17项启动推开、6项试点探索共37项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台账,启动了3个乡镇3个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成立了1个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29个乡镇(办)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区中心实现交易农村产权5宗。(4)助农增收:预测全区可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67元,实现增加额1198元,同比增长13.7%。(5)“三农”工作推进:组织召开农业农村工作现场会2次、指导乡镇召开农业产业发展现场会45次;全年报送信息31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7篇;农业农村经济目标管理及考评工作推进有序。(6)项目工作: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4100余万元;争取到位上级项目4个,到位财政补助资金1260万元。

2.脱贫攻坚。(1)起草并制发了《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奔康的意见》,建立完善了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保障体系,全面启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考核工作,实现了今年退出贫困村和“四好村”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达标,确保了贫困县(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该项分值满分。(2)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帮扶任务,21户年内计划退出贫困户全部脱贫。

3.保障目标。(1)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班子凝聚力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克服人手不足的严峻现实,把握原则、守住底线、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无违规违纪或被效能暗访、“阳光问政”事件发生。(2)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文体等工作开展有序,效果良好。(3)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妥善处置了梅树樱花园等信访稳定隐患,无违规越级上访或集访等不良事件发生,农委全年和谐稳定安全无事故。

4.创先争优。获第二轮新农村建设省级优秀示范县(区)称号,百安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成功升格为省级。

5.特色亮点工作。(1)新产业新业态省级示范县(区)创建成功入围并通过省检。2016年,我区成功跻身全省25个、全市唯一一个省级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培育农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市、区)创建,以天雄关休闲农业园、牛头精品村寨、紫云猕猴桃产地加工、农村电商孵化中心及村级服务站点为创建重点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总结形成了三产融合、三区联动、三资入股、三方合力 (即“四个三”)新产业新业态创建的昭化经验,得到省市考核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并认可,有望实现年后1月份省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授牌。(2)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 “四好村”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全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五大工程”和四好村“六化行动”,全面完成年内建设任务,建成区级“四好村” 73个,市级53个和省级22个已全部通过省市验收,并被成功命名为全省第二轮新农村建设优秀示范县(区);结合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扶贫新村建设,圆满承接全市安居扶贫现场会,新村扶贫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3)农村改革创新探出新路。挂牌成立了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和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搭建了融入全省、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深入贯彻中央、省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划启动市级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区1个;创新推广“折股联营、代种代养、反租倒包、双线协同”等农业经营模式,鼓励农民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林地,全区新增流转土地2.8万亩,累计达18.9万亩,同比增长17.5%;积极争取省级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建成并运行农村资金互助社1个;建立健全农村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和农房贷款分险基金,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取得新突破;顺利承接全市农村改革现场推进会并作交流发言。(4)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及品牌建设成效明显。实现年内新引进农业企业8家,新培育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累计2家;新建和规范农民专合社50个,新培育省级示范合作社3家;新发展家庭农场100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市级示范农场4家;新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7个,发展产业领军人266名,带动农民4.2万余人。全年新认证太宝米业、三禾真仙茄、三禾辣椒、三禾秋葵绿色食品认证4个,紫云猕猴桃、升达纤维板、壮牛配合饲料等3个农产品获得“四川省名牌”产品;王家贡米、昭化韭黄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部门概况

农工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农工委本年收入合计177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73万元,占100%。

2016年农工委本年支出合计304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9万元,占4%;项目支出2925.57万元,占9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农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60.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9.91万元,下降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02.56万元,增长6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农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5.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17万元,占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万元,占0.3%;医疗卫生支出5.7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2821.88万元,占93.6%;住房保障支出7.88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2016年决算数为17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2013101:2016年决算数为9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102: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其他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2016年决算数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13:2016年决算数为282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业21301:2016年决算数为55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①农业结构调整补贴2130121:2016年决算数为4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2016年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③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16年决算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扶贫/行政运行2130501:2016年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30803:2016年决算数为17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2016年决算数为208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农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工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制度管理,积极响应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制度管理,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72万元,下降39.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4万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3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占33.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联乡包村帮扶、新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56人,共计支出2.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产业发展工作8507元,脱贫攻坚工作6869元,新村建设工作6178元,招商引资、农村改革工作8039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工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万元,比2015年增加0.76万元,增长7.2%(因新增其他交通费用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工委账面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改时车辆已由国资局收回,尚未下批复销账),价值11.3万元;其他用房11平方米,价值0.3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6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税收实务实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