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门户网讯(记者 杨黎明)为进一步解决我区部分地方社会宣传标语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内容缺失、内容不规范、户外标语管理维护较差等问题,确保区内社会宣传标语内容规范、外观整洁,12月19日,区委
宣传部下发通知号召我区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自查规范社会宣传标语。
通知要求,一要建立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社会宣传标语日常管理机制,落实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要将责任细化到点到人,确保宣传标语日常管理规范有序;二要补齐内容。各地各部门制作市第七次党代会、区第七次党代会、脱贫攻坚、“四好村”创建等标语内容时要严格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关于规范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广宣函〔2016〕58号)、《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昭化区贯彻落实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工作方案>和<昭化区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昭委宣〔2016〕37号)和《广元市昭化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脱贫奔康文明示范村(户)创建活动宣传方案》(昭文明办〔2016〕7号)落实,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必须对区上要求宣传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针对区上未明确标语内容的其他领域社会宣传,制作宣传标语前要向区委宣传部宣传股备案。三要加强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辖区内现有社会宣传标语的日常管理维护,并对社会宣传标语内容、样式、整洁度进行自查规范。对不规范的宣传标语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年久、污损、内容不规范的社会宣传标语要及时更换,张贴宣传标语时要注重选址,确保整洁美观,悬挂规范。四要督导检查。区委宣传部将在12月30日前对各地各部门标语自查规范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将纳入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对自查整改不到位的突出典型将在昭化电视台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