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区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惠规范区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组织、协调和督办并联审批工作。
4.制定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对入驻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5.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6.负责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7.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8.承办区政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立足“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社会化监督,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强化交易管理,切实打造群众满意服务平台,中心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行政效能和优质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现将“两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二、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2016年,区政务服务部门窗口共接受咨询近10万人次,受理政务服务事项95761件,办结95763件;平均办结时间1.29个工作日;承诺提速51.72%,办理提速94.39%,按时办结率100%。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各类建设工程、政府采购118宗,交易总金额9037.7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成交总额3531.02万元,节约资金286.41万元;政府采购成交金额4045.24万元,节约资金867.14万元;土地矿权出让成交金额 1461.5万元,增收 76.5万元。全年无超时办件、有效投诉和媒体负面曝光,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职工未发现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规现象。
(一)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1.开展行政审批清理,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中心会同区法制办扎实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全区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78项,公共服务项目119项,经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集中办理。积极配合清理前置条件,无缝承接上级业务取消、下放等工作。今年6月,市级相关部门下放了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14项业务,中心与区政府法制办紧密配合,制定了规范文件,对接了相关部门,修改了办事指南,完善了行政审批系统,确保下放项目对接成功。
2.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中心继续修订和完善了办事指南、示范文本、岗职牌、窗口名称、LED信息公开大屏等,设置咨询导引台、心里话信箱、便民填单台、休息区、税务自助区、联合办税区、政策宣传区、打印复印室、自助取款区、电子阅报屏、效能曝光台、评先评优公示栏等配套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了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区、公安窗口和食药工商窗口,元坝镇派出所户籍窗口整体入驻政务大厅,方便了辖区办事群众,为办理出入境和“五证合一”提供了必要的硬件设施,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
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参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今年9月25日,我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我区于当日在全市发出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目前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269张,从受理、审核、信息录入、制证到出证全流程不到10分钟,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再次提速。二是高效助推“营改增”和“征管服”工作。中心会同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联合打造全职能办税服务厅,改造政务大厅纳税服务区,增设税务导引台、便民填单台、终端服务机、自主办税机、一机双屏、排号系统等硬件设施,实现了“营改增”工作按期在我区顺利施行。全市国税系统征管服务现场会在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各县区税务系统多次到大厅参观学习,省市领导调研指导,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正式启动“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今年2月,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制订了《广元市昭化区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试行办法(试行)》,经区级相关部门会审会签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已正式印发。为尽快使该项工作落地见效,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窗口人员到苍溪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学习交流,参加了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一窗进出”并联审批业务培训会。10月份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广元市昭化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方案》,我区投资并联审批工作正式启动,中心已受理、办结“一窗进出”并联审批项目12个,开展上门服务1次。四是扎实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动。为更好地服务“项目年”、“开局年”、“关键年”,我中心继续跟进省、市、区三级联动审批服务及公共服务业务,更新中心网站、完善办事指南启用行政许可(审批)印章、加快项目预审、透明政务公开、开展项目咨询查询、网上交流工作动态等助推联动工作,食药工商窗口的名称预先核审、残联窗口的残疾人证初审上报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审批频率较高的业务,均通过办证网络在系统内审批,实现“网上代替网下、数据代替人工”,逐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审批办事运作管理协调、顺畅高效。已办理三级联动业务795件。
4.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的同时,针对中心日常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和完善了《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等30余项制度,强调了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纪律,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窗口的办事程序及工作人员行为,完善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推进规范管理。中心充分利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电子监察系统、日常督促检查、社会监督及办件抽查、回访等方式,规范窗口人员行为、业务办理和大厅现场管理,将工作人员每月的出勤、工作开展情况等按月通报,每季度开展“四亮四比四评”,作为季度评选“红旗窗口”、“优质服务明星”的重要依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讨论、竞赛、参观等,在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提倡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窗口中评选“效能示范岗”、“党员示范岗”等服务标杆。以尚廉务实的正能量遏制政务服务不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激发工作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积极性。三是开展特色服务。各单位窗口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拓展服务领域,持续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今年,民政窗口 “以心换心”保姆式预约服务、以“群众满意为价值衡量”的代办服务,国税窗口全天候“在线”服务、凌晨陪伴式服务、“春风便民行动”等赢得了办事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促进公开公平、依法依规交易
1.应进必进,强化《目录》管理。为积极有序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区政府印发公布了《广元市昭化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凡列入《目录》并且达到集中交易标准的项目,严格按照《目录》载明的项目范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纳入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特殊情况暂不纳入的,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未列入《目录》的项目,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不按规定集中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管理。为确保交易工作有序运行,我中心制定了各项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15项,明确了具体规范的操作与监管办法,规定了必须进场交易的范围、额度和审批权限,形成以制度管人和管事的机制,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市场各环节形成了环环相扣、统一、有序的整体,逐步走上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整合建设单位党组、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力量,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做到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
3.理清流程,狠抓重点管理。一是严把前期资料备案关。加强招标代理协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登记时建设单位提供的计划、资金、施工图等前期备案资料的审查,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了完整依据。二是严把招标信息公开关。确保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把招标程序监督关。依法对开标时间、评委抽取、评标过程、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四是严把投标企业诚信关。建立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筑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一定时期内不得进入区建筑市场参与投标活动。五是严把拒腐保廉预防关。落实防腐保廉机制,坚决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自2013年中心运行以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管理和服务实现零投诉,违法违纪保持零记录。
4.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平台建设。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区政府通过健全机构,加强宣传等措施,切实履行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安排部署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今年6月“广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昭化分中心”成立并正式运行。截至目前,成功流转交易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各1宗,流转土地和林地面积分别为125亩、1663亩。
(三)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便民服务指导
一是为确保将已下放到乡镇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在乡镇规范、高效地受理、办理,中心实行干部分组包片指导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坚持“谁牵头、谁负责”,将业务督查与效能监管并行抓。二是中心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制度,做到能现场办结的即时办结,需要初审上报的,由工作人员实行全程代办。为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坚持每年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三是在全区212个行政村的便民服务代办站,制作了统一的服务标识、标牌、工作制度和统计台帐。结合脱贫攻坚,中心全程参与对贫困村便民服务代办站的标准化打造。今年,全区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事项65395件。
(四)扎实推进中心党建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今年4月全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以来,区政务服务中心认真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目标,坚持做合格党员与做合格“人民服务员”有机结合,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推进。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多次专题研究,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根据“三项”整改要求,结合“六不问题”清单,扎实整改见成效。二是深化党日活动,注重党性培养。开展警示教育、“党员义工”、手抄党章党规和宣誓活动,举行“党在我心中”知识竞赛活动,收看“七一”庆祝大会实况,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创新学习方式,扎实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按时分步实施。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讲党课与辅导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党员“E”家、QQ群、微信群及时传送学习资料,倡导自主学习。为职工购买学习资料,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并进行知识测试。扎实开展了三大专题讨论。建立了中心党员“八个一+心得体会、履职清单”专卷。四是强化示范引领,争当服务先锋。通过开展“四亮四比四评”主题活动,实行季度评先争优,选树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窗口党员先进典型。中心国税窗口和一名地税窗口工作人员分别被市上命名为“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和“共产党员示范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命名为市级“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地税窗口张园同志被省政务服务中心和四川日报命名为践行“两学一做”优质服务明星。
2.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增强党性教育。坚持每月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好举措,严格党性锻炼与培养。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建好“党员e家”网络平台,及时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壮大和巩固党员干部队伍,政务服务中心现有中共党员7名,占全中心干部的58%。三是注重人才培养工作。中心始终以干部人才的培养为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大胆启用、放手任用、推优提拔等方式提升干部素养,选派了1名专业性强的后备干部担任石井铺镇板庙村“第一书记”,推选出1名同志转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中心树立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纳入政务服务和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聚焦“四风”问题、反腐工作等,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中心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落实“一岗双责”,与班子成员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人人参与,分别落实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综治维稳、保密、信访等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
(五)扎实开展帮村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帮扶措施到位,帮扶人员到位。中心按照每位班子成员帮扶贫困户10户,一般干部帮扶贫困户7户的分配标准,现帮扶联系石井铺镇重点贫困村板庙村和一般村龙口村,共结对帮扶贫困户93户,310人。一是认真落实“六个一”帮扶机制。切实履行部门帮扶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每月深入贫困村开展调研结对工作,多次专题研究脱贫帮村工作,成立了驻村工作队,选配了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帮扶,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到户到人。二是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帮助贫困村规划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和集体经济,协调解决帮扶村道路硬化、水利设施建设、人畜饮水等具体问题。通过捐资、“众筹”、协调、挤用办公经费等形式,为帮扶村、帮扶户解决帮扶资金10万余元,用于贫困村制作党建、扶贫宣传专栏和宣传标语,购买化肥等物资和发展甘蓝产业,助力脱贫攻坚。三是真情帮扶,注重实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结对帮扶,确保“贫困户家家有帮扶人员、党员干部人人有帮扶对象”。帮扶干部定期走访慰问、电话联系贫困户,及时了解生产生活、到户项目实施进展、子女读书、住房改造、异地搬迁等情况,指导和落实贫困户脱贫方案。开展了“清资摸底”、政策宣讲、解读“明白卡”、入户算账、蹲点调研、脱贫评估等工作。四是全力保障中心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后勤工作。中心积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和保障了“第一书记”各项待遇,安排了体检,办理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实际考勤天数发放了生活补助,为第一书记购置了生活必需品,配备了计算机和照相机,同时,要求第一书记做好工作日纪实、周动态,每周将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采用“图片+简单文字”叙述的形式,及时上传到 “党员e家”平台。健全完善了驻村工作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动态及帮扶月报,档案资料完备。
三、部门概况
区政务中心有1个下属事业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政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5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52万元,占100%。2016年区政务政务本年支出合计35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政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54.5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28万元,上升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政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0.28万元,增长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政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03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4万元,占5.28%;医疗卫生支出5.89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占2.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公开审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4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政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17万元、津贴补贴19.14万元、奖金0.56万元、绩效工资30.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58万元、住房公积金7.24万元;
公用经费22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35万元、印刷费9.18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8.61万元、物业管理费3.89万元、差旅费10.79万元、维修(护)费13.19万元、租赁费19.81万元、会议费7.07万元、培训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劳务费27.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69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政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5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95.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厉行节约,二是年中公务用车改革后不再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87万元,下降5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万元,下降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7万元,下降50.92%。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厉行节约,二是年中公务用车改革后不再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占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占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业务和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468人,共计支出2.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领导调研、县区服务工作交流、来人来访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政务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政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5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1.75万元,增加7.11%。主要是由于政务工作窗口人员增加和“国地税联合办证”、“五证合一”等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政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政务中心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公开审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公开审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政务公开审批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