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元坝镇人民政府总编制30名(不含兽医站10名,林业站3名,社保1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0名。2017年实有在职人数43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26人。其他人员32人,其中:退休人员12人,村官6人,炊事员1人,交通协管员3人,三支一扶1人,遗属9人,均财政全额供给。固定资产总额354.83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七)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八)保护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平等各项权利。
(十二)完成和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元坝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38.9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43.49万元增长1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38.9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43.49万元增长11%。
元坝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8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4.30万元,较2016年631.57万元增加62.73万元,增长9.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普调工资;二是2016年年终工作绩效和职级绩效增加;三是村、社区和组干部生活补助提标。公用经费支出145.60万元,较2016年128.65万元增加16.95万元,增长13.1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及行政工勤人员交通补贴;二是垃圾场清理费。部门专项项目预算99万元,较2016年82.27万元增加16.73万元,增长20.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财政扶贫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 0 %。
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0.5万元,与2016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