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2个股室,下设7个二级经办机构。区编办核定编制数96个(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5个,局内51个),其中:行政编制17人(机关16人,工勤1人),参公编制 24人,事业编制55人。2017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 74人,较去年年初预算增加2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参公人员15,事业人员35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其中:财政全额 70人,自筹4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11人为三支一扶人员。固定资产总额1793万元。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贯彻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综合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情况
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1193.09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1279.21万元减少86.12万元,下降6.73%。
(二)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情况
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193.09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279.21万元减少86.12万元,下降6.7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27.19万元,较2016年721.91万元增加105.28万元,增长14.5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供养人员增加;二是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调资增加部分纳入预算;三是2016年目标考核奖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58.4万元,较2016年152.5万元增加105.9万元,增长69.4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2人;二是新增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三是同比增加了我单位下属二级经办机构和社保大厅运行经费。项目支出107.5万元,较2016年404.8万元减少297.3万元,下降73.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通知专项资金减少。
(三)部门综合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1193.09万元,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193.09万元,收支品迭后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区人社据局2017年 “三公”经费总额17万元,同比下降37%。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同比零增长;公务用车费0元,同比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全部移交。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