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步伐,充分发挥烤烟产业带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现就切实抓好2017年度烤烟生产助力脱贫攻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规模、提结构、强规范、促增收”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烤烟生产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社会化,积极培育烤烟“一村一品”和新型烟叶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全区烟叶提质增效、农民脱贫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全区完成烟叶产量2.9万担,计划种植面积1.13万亩以上,中上等烟叶比例达到95%以上,实现烟叶产值3400万元以上,税收750万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创新生产模式,做实种植面积。根据我区“4+2”特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烤烟生产布局,集中资源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烟叶园区建设优势,着力培育烤烟万担乡、千担村、百担户,转变烟叶生产方式。2017年烤烟产业重点布局在磨滩、文村、王家、晋贤、朝阳、沙坝、陈江、白果、明觉、石井铺、张家等11个乡镇,集中力量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种植。各种烟乡镇要按照“一村一品”科学布局,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引导烟农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烟田集中连片,切实有效将种烟面积落实到村、到社、到户、到田间地块。大力发展200亩以上集中成片种植区,鼓励发展20亩至30亩适度规模种植户,适度发展种植面积超过100亩的大户和业主,鼓励贫困户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多种植烤烟,实现当年脱贫“摘帽”。加大烟叶家庭农场、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职业烟农培育,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生产资料为资本入股入社,推行烟叶生产共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把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带入烤烟产业链条,扩大烤烟产业受益面。
(二)落实技术措施,强化科技兴烟。全面落实烟地轮作,引导烟农有计划的安排预留烟地,尽量避免前茬种植烟叶或茄科类作物,力争预留烟地轮作面达到60%以上,控制重茬地种植。全面落实烟地冬春两耕,12月底前全面做好烟田卫生清源处理,组织预留烟地冬耕翻地,实行深耕深翻,减少病害,提高土壤耕作层,全区预留烟地净地翻耕面要达到100%。切实加大烟叶有机肥的推广使用,区烟草公司要组织金源烟叶专业合作社提早做好有机肥集中置办,严把原料质量关,确保在2017年3月底前将配方有机肥配送到户;同时,要引导烟农因地制宜准备充足的油枯、畜禽圈肥等农家肥。要全面落实地膜覆盖和推广井窖式小苗移栽,地膜覆盖面100%,井窖式小苗移栽面50%以上。
(三)加强设施管护和利用,提高生产能力。按照设施齐备、功能配套的要求,加大对已建烟水、烟房、烟路、农机具管护力度。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责任,特别是烤房各受益乡镇、村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制定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办法、措施,进一步明确产权,确保建好的烟基工程合理有效有序利用。加快王家、白果烟叶收购站(点)建设,加强烟叶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烟叶信息化应用平台。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建设,提高防雹增雨作业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提高烟叶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和组织领导。各种烟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烤烟产业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税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切实加强对烤烟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烟叶生产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烤烟生产相关会议,安排部署烟叶生产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协调和处理烤烟生产日常事务。各种烟乡镇要及时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确保把烟叶生产各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烟叶生产前期投入,区烟草公司按烟叶当年产值的15%进行产前投入,包括育苗、专用物资、农药、土壤改良、土地流转、各环节专业服务等专项进行补贴。区政府将从设施管护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2017年按区烟办、区烟草公司统一规划的新建烤房补贴10000元/间。进一步加大烟叶政策性保险投入,从2017年起将保额提高到1200元/亩,降低种烟风险,提高种烟综合效益。区烟草公司要积极探索建立烟叶生产保障机制,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多渠道筹集风险保障资金,对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烟农给予适当救助。各种烟乡镇要制定烟叶生产激励措施,在税收返还等方面对种烟重点村、种植大户进行倾斜,确保种植任务完成。
(三)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运行管理机制,扩大机耕、植保、烘烤、分级服务比例,积极开展移栽、烘烤、运输等环节专业化服务,拓展合作社多元化经营范围,提升合作社运行效果。积极采取与农机专业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及烟农互助合作等模式,推进烟地专业化机耕、专业化植保。
(四)严格逗硬考核奖惩。将烤烟生产工作纳入对各烤烟乡镇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予以管理,区政府督办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面积落实、烟地预留、整地起垄、大田移栽管理、烟叶收购等阶段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相应得分,区委、区政府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将严格按照昭府办函〔2016〕85号文件兑现烟叶税收分成的奖励规定。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烟叶生产任务分解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烟叶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担、万元、亩
乡 镇 | 目标任务 | 计划面积 |
产 量 | 产 值 | 税 收 |
磨滩镇 | 7000 | 823 | 181 | 2700 |
王家镇 | 6000 | 705 | 155 | 2400 |
文村乡 | 1700 | 200 | 44 | 700 |
晋贤乡 | 2600 | 306 | 67 | 1000 |
朝阳乡 | 2000 | 235 | 52 | 750 |
沙坝乡 | 1000 | 118 | 26 | 350 |
陈江乡 | 2600 | 306 | 67 | 1000 |
张家乡 | 1050 | 123 | 27 | 420 |
石井铺镇 | 1050 | 123 | 27 | 420 |
白果乡 | 3000 | 353 | 78 | 1200 |
明觉镇 | 1000 | 118 | 26 | 400 |
合 计 | 29000 | 3408 | 750 | 11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