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门户网讯(李弦)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昭化区全面推行“河道警长制”,创新“河长+警长”管理模式, 充分发挥公安系统的独特优势,为我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组长兼河道总警长,建立区、派出所、村社三级河道警长体系,明确区级河道警长8名、派出所级河道警长8名,村社级河道警长26名,并进行了详细的责任划分,包含了对全区所有的河道、湖、库、塘、堰的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助各级河段长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级河段长。充分了解掌握责任河段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强化与环保、水务、农业、渔政、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和亭子湖管理局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责任河段内涉水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依法重拳打击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类人员”,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打击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公共设施及河道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水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五个一律”,即重大案件一律领导包案、案件线索一律溯源倒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破获案件一律公开曝光。
实施“河长+警长”后,发挥了公安机关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的“尖刀”作用,从制度上强化了执法力度,为截污治污、水域管理、清障拆违等河湖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