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砂石加工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砂石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陈江乡罗江村二组
3.建设单位:广元江顺建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广元江顺建材有限公司拟租用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陈江乡罗江村土地约10亩(荒地),新建砂石加工项目,项目原料直接外购,不进行砂石开采。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期间砂石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计截污沟,砂石加工环节废水通过截污沟汇集于沉淀池中,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水泵抽至回用于砂石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或林肥。
(二)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砂石加工环节破碎筛分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堆场起尘。采用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可有效降低粉尘;运输车辆尾气和扬尘通过加强车辆管理,进场道路铺设碎石等措施防治;对堆场定期洒水降尘,并适当的加盖和加以遮挡,在四周设置截水沟。同时通过种植乔木等加强厂区周围环境的绿化,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底泥进行清掏,清掏底泥外卖用作建筑材料。根据需要,清涛底泥需在场区内进行干化和临时暂存,底泥采取自然干化,设置专门的底泥干化和暂存点,对其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并在四周设置排水沟,渗出的废水进入沉淀池,不得随意外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当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四)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来往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在生产中做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营状态,对来往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运行时间,可有效降低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