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
关于“众筹”活动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精准扶贫“众筹”活动的通知》(广组办〔2016〕74号)要求,我区及时组织开展了“众筹”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众筹”情况
截止2016年7月31日,全区累计筹集资金1153374.50元,其中党员干部501992.00元;帮扶部门635882.50元;社会力量15500.00元。
(一)党员干部筹资(共计501992.00元)
1.区级部门(294971.00元)
区委办6800.00元 区人大办2920.00元
区政府办9100.00元 区政协办7900.00元
区纪委2400.00元 区委组织部3100.00元
区委宣传部1480.00元 区委政法委1140.00元
区委统战部800.00元 区人武部1100.00元
区总工会350.00元 区委群工局800.00元
区委编办1200.00元 区直机关工委300.00元
区委党校2100.00元 区委农工委1100.00元
区残联800.00元 区工商联300.00元
区妇联1000.00元 区红十字会800.00元
区人民法院5500.00元 区人民检察院3300.00元
区公安分局10260.00元 区司法局2750.00元
区住建局4300.00元 区财政局2950.00元
区农业局9570.00元 区交通局7190.00元
区国税局1930.00元 区地税局4250.00元
区水务局4150.00元 区食药工商局3550.00元
区安监局1100.00元 区体育局550.00元
区政务中心1600.00元 区人社局4890.00元
区档案局800.00元 区扶贫移民局3400.00元
区旅游局1600.00元 区发改局2600.00元
区经信局3000.00元 区城管分局3100.00元
区质监局1050.00元 区环保局1210.00元
区民政局2150.00元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1100.00元
区昭管局1200.00元 区亭子湖管理局300.00元
区文广新局3000.00元 区电视台1660.00元
区审计局1250.00元 区国土资源分局3700.00元
区林业局9900.00元 区统计局1250.00元
区防震减灾局500.00元 区商务局504.00元
区招商局2300.00元 区三江办500.00元
区粮食局4150.00元 区供销联社1400.00元
区烟草局11300.00元 区科协500.00元
区教育系统82620.00元 区卫计系统32627.00元
区国企系统1700.00元 区移动公司1270.00元
2.乡镇街道(207021.00元)
元坝镇15966.00元 柳桥乡6891.00元
紫云乡6440.00元 卫子镇2370.00元
石井铺镇5255.00元 太公镇2450.00元
清水乡15230.00元 柏林沟镇7600.00元
朝阳乡8100.00元 红岩镇8605.00元
沙坝乡11590.00元 大朝乡5800.00元
射箭乡7520.00元 梅树乡1790.00元
明觉镇12740.00元 白果乡5120.00元
黄龙乡4360.00元 丁家乡7838.00元
虎跳镇3931.00元 张家乡4900.00元
香溪乡8540.00元 陈江乡3985.00元
青牛乡3000.00元 晋贤乡6015.00元
王家镇9800.00元 文村乡2000.00元
磨滩镇8920.00元
昭化镇16950.00元(上交区委组织部)
拣银岩街道3315.00元(上交区委组织部)
(二)帮扶单位筹资(共计635882.50元)
区委办10000.00元 区人大办10000.00元
区政府办20000.00元 区政协办30000.00元
区纪委10000.00元 区委组织部10000.00元
区委宣传部23232.00元 区委政法委10000.00元
区人武部10000.00元 区委农工委10000.00元
区委编办10000.00元 区残联10000.00元
区人民法院10000.00元 区人民检察院10000.00元
区人社局38000.00元 区财政局10000.00元
区教育局13600.00元 区卫计局10000.00元
区国资局10000.00元 区国土资源分局10000.00元
区审计局10000.00元 区交通局10000.00元
区水务局20000.00元 区林业和园林局10000.00元
区民政局10000.00元 区食药工商局10000.00元
区质监局10000.00元 区发改局10000.00元
区环保局10000.00元 区扶贫移民局12000.00元
区国税局10000.00元 区地税局30000.00元
区体育局20000.00元 区统计局10000.00元
区住建局10000.00元 区文广新局10000.00元
区商务局10000.00元 区安监局30000.00元
区经信局10000.00元 区农业局20000.00元
区供销联社10000.00元 区政务服务中心10000.00元
区粮食局17650.50元 区防震减灾局15000.00元
区养路段10000.00元 区运管所10000.00元
区疾控中心20000.00元
(三)社会力量“众筹”(共计15500.00元)
广东省四川广元商会15500.00元
二、“众筹”资金分配原则
区级单位(昭化镇和拣银岩街道)党员干部“众筹”资金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收缴并划拨至其帮扶联系的乡镇,由各乡镇分配至贫困村;乡镇党员干部“众筹”资金由各乡镇统筹安排给贫困村;贫困村帮扶单位筹集资金由各帮扶联系直接拨付至所帮扶联系的贫困村;社会力量“众筹”资金直接划拨定向捐助贫困村。
三、“众筹”资金分配情况(共计315236.00元)
虎跳镇12800.00元 红岩镇12050.00元
丁家乡2920.00元 王家镇20020.00元
昭化镇23200.00元 张家乡8290.00元
大朝乡3080.00元 柳桥乡3200.00元
射箭乡5940.00元 元坝镇9500.00元
紫云乡3900.00元 沙坝乡2450.00元
磨滩镇14061.00元 明觉乡6590.00元
黄龙乡6550.00元 陈江乡4150.00元
朝阳乡1210.00元 柏林沟镇10950.00元
太公镇25416.50元 清水乡5750.00元
青牛乡3500.00元 白果乡11060.00元
石井铺镇11170.00元 晋贤乡1100.00元
卫子镇8050.00元 香溪乡73559.50元
梅树乡17304.00元 文村乡3850.00元
拣银岩街道3615.00元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