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柏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柏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柏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三公村二组
3.建设单位:广元森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项目占地面积约12778.5m2,总建筑面积约6024.41m2,新建办公楼一栋,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设备用房(锅炉房)一栋,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厂房三栋(包括原料库房一栋、商品库房一栋、生产车间一栋),均为一层钢结构建筑,另外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设施。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临时旱厕处理后,收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设临时沉砂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施工期间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间废水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生产废水回用到锅炉进行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肥。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措施洒水降尘,湿法作业,及时清扫场地,设置清洗措施,并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锅炉废气、生物质燃烧机废气和粉尘以及汽车尾气。采取设置油烟净化器、对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加强车间排风、加强汽车管理等措施。
(三)固体废弃物
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基础工程挖掘的土方和主体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施工垃圾。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并做好地面防渗漏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再统一运往当地垃圾收集点。
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锅炉炉渣和除尘产生的灰尘、收集粉尘、化粪池污泥、废气树脂以及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通过集中收集后外卖作为有机农肥。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气树脂属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四)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减少噪声影响。对运营期间的机械噪声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同时注意日常维护,加强车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