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减轻或避免省道205线广元至昭化镇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就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省道205线广元至昭化镇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与昭化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起于广元南河坝污水处理厂西侧平交,途经塔山湾、张家梁、布家沟、周家湾、皂角铺、店房嘴、圆包岭、下穿兰渝铁路、止于利州区与昭化区交界处-摆宴坝。本项目路线全长13.303Km,采用二级公路6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12m,行车道宽度为2*3.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涵洞共940m/46座;设置桥梁944m/6座(其中大桥704m/2座,中桥240m/4座),桥梁宽度12.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该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总投资估算37552.19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南段20号
联系人:杜秋萍
联系电话:159839197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证书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1层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8-85316645
电子邮件:28149692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2.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交通的改善等;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主要是建设期扬尘、建筑机械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运输车辆冲洗水、施工开挖弃土、建筑弃渣、噪声。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超标排污车辆上路等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发电子邮件的方式。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