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的分析与说明
2015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按照财税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生财、聚财、理财、管财”为核心,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经过不懈努力,各项财税工作目标全面完成,较好地支持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现就二0一五年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太公镇地处昭化区南部,2015年年末在职干部25人,区人事局、编委会核定,我镇现行政人员(公务员)11人,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3人,三支一扶1人,遗属补助4人,享受独子费补助10人。我镇严格按区人事局、编委会的核定,定岗定员、职责分明。我镇实际在岗行政人员(公务员)11人。按部门分:党委1人、纪委1人、政府行政人员7人、人大行政人员1人、财政所行政人员1人;财政所事业人员1人,农业服务站事业人员3人,国安1人,兽防站4人,林业站2人,劳动保障1人,村建2人,三支一扶1人,遗属补贴4人,临时人员(炊事员)1人。退休干部13人。辖9个行政村、54个合作社。全镇农业人口8858人。在职村干部27人,社干部54人。
2015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3.35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农业总产值8753万元,工业企业总产值1.85亿元,劳务及其他社会服务业6242万元;完成本级税收113.01万元;实现农业招商引资11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94元,同比增长14.9%;有效化解债务18.18万元,未新增债务。
2015年上级转移财政收入完成7464440元,上年财政结转247500元,乡镇总财政支出5099808元,本年财政结转2612132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6449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12232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29981元,公共安全支出66475元,住房保障支出16447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200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及福利支出18670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13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812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3287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数4460307元,年终决算支出数7464440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了67%,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各种专项资金的增加。
统筹安排,规范管理,控制各项财政支出。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部门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几项要求,我们在支出上严把审核关,全年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下降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