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经昭化区人民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昭化区将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昭化区第二批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1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下放事项中,将区食药工商局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区公安分局的临时身份证办理、区地税局的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定额发票7项事项下放到各基层所;区农业局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区残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4项事项下放到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照要求,自下放之日起所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