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水务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水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机构。共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7名,其他事业编制106名。在职人员总数120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工勤人员 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104人;退休人员38人。固定资产总额886万元。
二、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计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六)负责水务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务基本建设;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全区供排水、节水技术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八)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九)承担广元市元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行洪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十)指导全区有关水务、渔业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务、渔业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水务行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说明
昭化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16.73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508万元减少54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16.73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508万元减少54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42.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4.44万元,公用支出128.20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674.0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3.2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2%,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标准和批次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所以2017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