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总方案,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结合太公镇实际,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现将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太公镇共有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编制1人。2017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26人,较去年23人增加3人,其中:公务员12人,其他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1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本单位退休9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共8人,其中:遗属人员5人,临时炊员1名,交通协管员2人。
单位主要职能和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七)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八)保护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平等各项权利。
(十二)完成和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情况
太公镇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602.61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525.18万元增加77.43万元,增长14.74 %。
(二)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情况
太公镇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602.61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525.18万元增加77.43万元,增长14.74 %。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1.70万元,较2016年364.91万元增加 46.79万元,增长12.8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工资改革调标;二是2016年目标考核奖增加;三是村组干部报酬提标。公用经费支出190.91万元,较2016年91.63万元增加99.28万元,增长108.3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扶贫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较2016年68.64万元减少18.64万元,减少27.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红军山管理费用、路灯经费、垃圾清理费、农村税费改革乡村道路、计划生育、群众文化费用调整为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无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