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区委编办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事业单位,其中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总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 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名,其他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公务员6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9.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三)拟定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分配政法专项编制。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区直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区委机关、区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给市委编委呈报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六)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按照市委编委的要求,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8.0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4.12万元增长13.3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8.0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4.12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8.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38万元,公用支出32.6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 %;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车。
区委编办2017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