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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小额人身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09:25:3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4        


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重要作用,根据《广元市财政金融和社会扶贫专项方案》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继续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同时,在全区推广扶贫小额人身保险,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同步实现小康。

、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体,2020年底前将农村扶贫小额人身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脱贫不脱政策,数量不递减,覆盖全部贫困人口,直至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组织机构

成立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金融、脱贫攻坚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扶贫移民局、区金融办、中国人寿昭化支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寿昭化支公司,负责日常工作。

、保费标准和来源

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保费60/·,贫困户自交保费20%(即12/·年),财政补贴80%(即48/·年)。保费补贴由区财政先行审核支付,支付后申请市财政按实际支付的保费补贴给予30%的财力补助。

、承保机构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确定我区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承保机构为中国人寿昭化支公司。

、承保方案

(一)被保险人:被区扶贫移民局认定为精准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每一贫困户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每户50000元;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每户5000元;

疾病身故:每户1000元(60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每人500元)。

(以上三项贫困户中每人的保险金额=每一贫困户保险金额÷该贫困户家庭人数。)

、工作流程

(一)中国人寿昭化支公司配合区扶贫移民局将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造册、录入《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投保清单》电子表中;

(二)区扶贫移民局通知乡镇(街道)协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投保手续;

(三)区扶贫移民局会同财政局将财政补助资金汇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四)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收到《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投保单》《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投保清单》电子表和保费后,出具保险合同。

、服务措施

(一)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在全区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快速处理各类赔案;

(二)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柜面为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客户1000元以下的赔案提供立等可取的快捷服务;

(三)对于万元以上赔款,采取理赔现场会的形式送赔款到受益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