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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14:21:2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机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部分。在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予以保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区公安分局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实行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促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党和国家政务公开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安分局明确由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警务保障室根据工作需要保证所需经费。

(三)建立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计划、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特别是并定期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同时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6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领导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动态、交通出行及交通管制信息、出入境及户籍办理等服务类信息,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消防、印章管理、网吧管理等管理服务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昭化区网上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550条,通过“平安昭化”微博主动公开信息730条,通过“平安昭化”微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8条,连线全省公安系统阳光问政1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没有出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公安分局没有因受理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区公安分局没有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新的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于提高。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公安机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公开及窗口服务办事公开工作的总体水平呈现出稳步提升的趋势,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警务公开工作形式单一,公开内容方面还需通俗易懂,及时更新。

七、下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公安机关落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保证执法公开,顺应法治进步,改善警民关系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抓好相关文件的贯彻学习,准确把握警务公开、执法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化水平。

(二)进一步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及时地公开决策过程、执行情况和办事结果,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按照切实可行、便于操作、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全面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问责制。全面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每个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相关责任,对该公开不公开、公开不彻底而引发涉访涉诉的,将严格追责。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