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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7-07 00:0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审查律师、公证员资格的报名、注册等有关法律、公证事务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全区乡镇司法所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司法装备建设监督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经费管理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全局现有人员编制4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2名,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编制1名),实际在编39人(其中公务员37人,事业人员2人)。

三、2015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504.1508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5.09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19.0563 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460.0607 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60.0607年末结转 63.146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60.0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004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1.31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6849万元;项目支出19.0563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普法业务宣传费用及其他司法业务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3.932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执行公务、开展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三)公务用车行维护费13.21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基层业务活动、依法治区普法宣传等公务用车燃油费及小车维护支出。   

 附表:部门决算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