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相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时,在学历上可放宽至中专,笔试开考比例可以放宽到2:1……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我省艺术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政策,11月28日,该厅对外公布此项招聘政策的亮点。
针对艺术人才选拔的特殊性,《通知》从公开考核招聘、公开考试招聘、程序权限等方面规定了我省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构建了艺术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政策突出创新,提出相关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以上、经单位艺术类专家委员会3名以上成员提名推荐、艺术类专家委员会专业考核同意、并通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综合考核后报主管部门同意的人员。同时,将省属高校、艺术科研单位、普通中小学校、中职中专(含技工学校)和艺术院团、文化馆、美术馆、画院、雕塑艺术院、电视台等事业单位纳入了考核招聘范围,拓宽考核招聘单位范围;将考核招聘的专业范围放宽到艺术类硕士所有专业,以及教育部学科分类目录中的艺术类本科全部专业,拓宽考核招聘专业范围。
此外,政策规定相关事业单位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上可放宽至中专;在考试程序上,可采取先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等),再公共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且将笔试开考比例放宽到2:1;在成绩计算方式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20%即可。 (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