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和上级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及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朝阳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建设“昭化区嘉陵江沿岸特色产业之乡,幸福美丽新朝阳”工作目标,抢抓精准扶贫“脱帽”攻坚机遇,团结带领全乡人民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又好又快推进,经济发展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全乡呈现出快速发展,劲头十足的良好态势,以“生财、聚财、理财、管财”为核心,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财政监督,净化财经环境,经过全所同志的不懈努力,各项财税工作都圆满完成,较好地支持和促进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概况
朝阳乡地处昭化区西南边缘地带,2015年年末在职干部25人,区人事局、编委会核定我乡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编制2人,村官3人,遗属补助10人,享受独子费补助10人,三支一扶2人,临炊1人。我乡严格按区人事局、编委会的核定,定岗定员职责分明。全乡辖6个行政村、49个合作社,全乡农业人口5849人,在职村干部24人,社干部49人。
三、2015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全年乡财政收入完成560.2573万元,上年结余数49.1704万元,乡镇总财政支出396.2674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708万元,国家安全支出25.1234万元,文化与传达室媒支出7.392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2.45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17.430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62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5.3.4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26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 609.4277 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Z01-1表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708 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25.1234万元;
(三)教育与传媒支出7.3926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301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1.8628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153.4048万元;
(七)住院保障支现17.1266万元;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64。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朝阳乡党委、政府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规范全乡,全年乡公务接待费用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