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受区政府委托,对亭子湖景区(以下简称景区)行驶综合管理职能。对景区内水面、旅游景点、道路、码头、建设用地、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和统一开发营销;
2、组织编制景区总体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规划审核景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景区内的道路交通、水利水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维护;
4、负责景区内的旅游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景区推介、保护管理及招商引资;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景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航务航道、水产渔政管理工作;
6、拟订景区生态环境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落实水体保护及水质监测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内的安全监管、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景区内联合执法;
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科学规划,高起点推进景区合理布局。一是坚持“景区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先行”的原则,配合市“两湖”管理局编制完成了《亭子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将我区的太极湾、虎跳湖和青牛峡纳入了亭子湖的五大景区规划。二是配合市局完成《亭子湖休闲垂钓钓点布局规划》和《景区旅游厕所规划》。昭化段规划示范基地一处,钓点23个,垂钓岸线16km。景区规划旅游厕所11座。三是配合区交通局启动射箭至红岩港环湖旅游专线设计。射箭至红岩段环湖旅游公路设计全长15.5公里,分为主道和绿道,主道宽10米,绿道宽5米,该条道路将结合亭子湖区域风景、文化、民俗等资源,建成以休闲、度假、交通体验、康养为特色的旅游长廊,助推区域全方位协调发展。
2、强力推进,高品位引领景区产业发展。一是统筹协调区国投公司积极参与“市白龙湖亭子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有渔业公司”组建工作。二是围绕将亭子湖建设西部最大的淡水渔养殖生产基地,积极宣传贯彻《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2016年10月至11月,配合市嘉桓渔业公司在青牛和虎跳投放鳙鱼、花鲢等各类生态渔苗4万斤。并与黄龙、虎跳、张家、青牛等乡镇建立了生态渔业管护队4个,负责亭子湖生态渔业发展秩序的维护。三是青牛峡休闲垂钓示范基地建设初具雏形,现已建成规范的浮动钓鱼平台40个,其中青牛峡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建设20个,库区移民自建20个,通过举办青牛峡钓鱼大赛测试,钓鱼平台建设得到了省内外钓友的一致好评。 四是我区青牛“团结水乡”渔业基地顺利通过省水产局验收组验收,同意申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团结水乡渔业基地的顺利验收在推进亭子湖生态渔业产业布局中,也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加快旅游村建设。沙坝乡赵壁崖和射箭乡将军领旅游示范村已在建设中,将通过旅游村基础环境建设、景观营造等措施,创出亭子湖旅游特色村。六是在景区内建成了陈江大学生创业园、黄龙千亩沃柑和射箭万亩核桃观光采摘园。
3、强化管理,多措举优化景区生态环境。一是加强景区安全监管和资源环境保护。2016年8月5日至19日,按照广府通〔2016〕4号要求,率先在全市依法取缔了亭子湖违规建设并存在安全隐患的43个钓鱼平台,得到市政府的肯定,并在新华网、广元新闻网、广元日报等媒体报道。二是协同安监、公安、海事、环保、渔政、旅游、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15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重点排查沿湖水上船只、地质灾害点、森林防火、涉水工程等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在联动执法中,没收非法捕捞渔网27张、台网2张和电鱼工具一批,下达船支整改书15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和教育。三是举一返三,强化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白龙湖“6.4”沉船事件发生后,为深刻吸取其教训,我局在6月23日与各股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责任细划落实到各股室,启动了与乡镇分管安全工作和亭子湖有关业主的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并发送有关天气、亭子湖水位等信息20余条。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建立了亭子湖应急预案共享机制。2016年,我局沿湖安全巡查30次,提醒船只业主120余人次,悬挂警示标语50幅,下发安全生产管理文件80余份。
4、全力招商,破解景区发展资金瓶颈。一是积极收集整理景区资源和规划情况,摸清家底、储备包装、策划项目。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项目招商前期工作。青牛峡钓鱼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与广元市龙亭投资开发有限达成了投资意向,目前正在推进设计方案。张家仙阳湖康养项目已完成可研,正多方筹措资金。朝阳陶家寺漂流项目策划书已完成,正在招商中。沙坝照壁崖户外运动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顺利。三是积极配合市两湖管理局申报“十三五”亭子湖景区建设项目37个,投资50亿元。
5、真帮实干,聚力脱贫攻坚。一是制定扶贫规划。二是开展了干部精准扶贫“众筹”、“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全年集中走访29次。三是在部门经费金预算严重不足下,2016处我局挤出费用12000元,集中解决贫困户生活用水管1000米、农忙期间贫困户帮扶现金200元/户、“走基层、送温暖”为贫困户发放被子1床/户。并结合部门帮扶财政预算资金开展了节前慰问贫困户200元/户。四是时时关注贫困户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全年协调区级部门解决重病户和特困户救助资金6000元,协助贫困户发展丑柑200亩,规模养殖生猪20头以上5户,种植海椒30亩,同时协助乡村完善了贫困户信息、脱贫户产业资金兑付和初验等工作。
6、创新宣传,大力度拓展景区知名度。一是突出品牌宣传。11月成功举办了“昭化区亭子湖生态渔业发展垦谈会”和“2016年亭子湖青牛峡钓鱼大赛”,来自成都、重庆、广安、广元、资阳等地20支参赛队伍100余名钓鱼爱好者,参加比赛和体验。群众参与志愿服务300人次,各商家销售肉羊、土鸡(蛋)、野生菌等土特产品近3万元。青牛峡旅游专业合作社被市钓协授予会员接待基地。
二、部门概况
根据2015年5月8日,昭编委〔2015〕8号文件精神,同意设立“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为区政府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办公室、规划管理股、旅游开发股。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4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1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2016年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6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2.7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34万元,增长44.9%,财政拨款支出支出总计增加16.34万元,增长4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5年5月成立,5-8月只有两名员工,人员基本到齐(5人)是9月份,2015年经费核算只有4个月。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37万元,增长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1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1.4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3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60501:2016年决算数为4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3.91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2:2016年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6万元、津贴补贴0.46万元、奖金3.87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1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生产补贴1.07万元、医疗费1.48万元、住房公积金2.36万元。
公用经费1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4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7万元、邮电费0.98万元、物业管理费0.43万元、差旅费5.73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工会经费0.95万元、其他交通费2.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3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51%,其中: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租车费未纳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及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38万元,增长16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65%。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5年5月成立,预算经费为8个月,2016年为12个月。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75人,共计支出0.61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税收实务实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