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10:04:2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序号 | 内 容 | 目 标 任 务 |
1 | 组织领导 | 按《动物防疫法》要求,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
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健全应急预案。 |
防疫工作按整村推进模式做到“六到位”:安排到位,组织到位,督查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奖惩到位。 |
2 | 防控目标 | 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常年群体免疫密度达98%以上。 |
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
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如有零星疫情发生而又未达到否决标准的实行扣分。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处置及时、措施得当,未造成扩散。 |
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城镇达95%以上,农村达90%以上,无狂犬病疫情发生。 |
辖区内牛羊布病普查、净化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100%。 |
规模场(指常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50只以上、肉禽500羽,蛋禽2000羽以上)实行定人定点联系监管制度,规模场程序化免疫覆盖率达80%以上,防疫设施完备率达100%。 |
完成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监测、检测、采样、送样等任务。 |
3 | 体系建设 | 培育和引进具备合法主体的从事动物防疫队伍或人员,具有从事防疫工作的办公条件和必备设施设备,签订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合同。 |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考核机制,加大防疫资金投入,上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全部用于防疫。 |
乡镇兽医实验室设备摆放合理、管理规范、运行良好。 |
建设疫情监测网络,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和报告制度。 |
4 | 物资保障 | 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保存规范,并定期检查更新。 |
动物疫苗和畜禽标识管理规范,保存合理。 |
5 | 应急处置 | 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上报,初步确诊后按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处置方案立即处置,措施得力,并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养殖户经济补偿,做好安抚工作。 |
6 | 否决事项 | 当年内发生动物重大疫情,一次性扑杀户数达到6户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当年防疫工作一票否决,全年动物防疫工作不得分;一次性扑杀户数达到15户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的,或因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或补偿不到位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对全年农业农村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