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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2:00 来源: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保护的投资管理。

5.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6.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10.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防治取得实效。一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争取2016年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等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10万元,4个流域项目和2个市定环保民生工程项目已全部建成。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噪声污染得到综合治理。四是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管理。

   (二)总量减排取得实效。一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在我区发展;二是狠抓工程减排治理项目;三是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按照农业源减排目标任务,及时分解落实责任,2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2016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削减152.69吨、氨氮削减量23.665吨、二氧化硫削减量22.90吨、氮氧化物削减量15.01吨,全面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三)监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全面完成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二是按质按量完成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三是圆满完成锑污染后续监测任务;四是有序推进验收监测。今年6月,我局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最新要求建成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可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6参数”、“5因子”,及时准确的反映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对积极应对空气污染预警、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五是环境监测人才培养成效明显。

(四)脱贫攻坚取得突破进展。2016年,我局整合环保资金660万元用于全区生态扶贫项目,实施饮用水保护、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项目,切实改善全区农村环境质量。目前我局帮扶的朝阳乡贫困村灯杆村、群峰村被评为“四好村”,灯杆村提前一年通过市级验收,完成了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环保局设一室四股,分别为办公室、污染防治股、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环保局本年收入合计86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13万元,占100%。

2016年区环保局本年支出合计86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3万元,占31.42%;项目支出596万元,占68.5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环保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69.1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61.48万元,下降23.1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61.48万元,下降23.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环保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6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1.48万元,下降23.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环保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787.23万元,占9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7万元,占3.01%;医疗卫生支出9.75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15.98万元,占1.84%;其他支出30万元,占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221.23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19.0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2016年决算数为2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6.17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1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环保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环保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8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78.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人数和标准;二是严格车改后,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6万元,下降18.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万元,下降27.5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人数和标准;二是严格车改后,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7万元,占5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1万元,占44.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465人,共计支出3.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境监测站相关业务对接28批次,1.20万元;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相关业务对接21批次,0.74万元。环境保护其他项目对接29批次,1.9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环保局201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7万元,比2015年增加13.64万元,增长41.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环保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环保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税收实务实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