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公路路政管理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部相关管理规定,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三)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四)对影响安全畅通的公路自然损坏和出现的险情,应及时设置标志,并督促养护单位修复和排除;(五)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六)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七)审理从路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设施的建筑事宜;(八)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公路超限运输,负责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九)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十)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十一)对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可责令其暂停行驶,就近停放,接受处理。
2016年,我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
2016年,我所上路巡查天数达320天,路政巡查车800余台次,巡查人员1300余人次,发现和查处公路路产路权案件25件,许可案件6件,处罚案件2件,规范整治加水洗车、维修摊点占道3处,督促清理排除障碍243处,并和公路养护部门建立了公路巡查联合机制,加强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定期不定期联合上路巡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公路的完好畅通。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公路路域环境(一)搞好公路建控区管理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国省县乡和重要旅游公路的安全隐患和标志标牌、标线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危险路段、地质灾害路段、事故易发路段安全隐患进行了大排查,共排查出各类道路安全隐患121处,书面向区交通运输局报告37处,目前已整治30处,正在整改7处,共增设安全警示标志200余块;对全区国、省、县道公路的桥梁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桥梁及时设置了限重限速标志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及时整治。三是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 我所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168人次,检查货源车辆6950辆,超限车辆169辆,处罚车辆158辆,卸载车辆113辆,卸载吨位841.69吨,共计发出抄告文书128份,使在我辖区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货车从去年超限率的6.5%下降至3.9%,双超治理工作初见成效。四是认真开展安保工程维护建设工作2016年,我所对已安装的500余公里路侧护栏路段进行了有效管控,特别是对老百姓任意拆除路侧护栏加大了宣传力度,对车辆撞坏的路侧护栏进行了及时恢复,全年共恢复路侧护栏300余处,对一些县乡及旅游公路精准扶贫时道路新安装路侧护栏5000余米,全年共施划普通公路标线4000余平方米,振荡标线3000余平方米,新增交通标志标牌120余块,警示桩500个,凸透镜30套。
二、部门概况
我所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16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254.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54.53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
减少3.47万元。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25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8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万元等(按Z01表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3.47 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来源减少,年中公务用车改革后,交通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54.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险,单位日常运行费用;项目支出 60万元,主要用于历欠费用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6.21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经费支出及公务运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0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7.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化路政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7万元,下降1.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路政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21万元,占85%;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0万元,占10.33%;医疗卫生支出4.57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7.45万元,占29.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40108公路路政管理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1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6.30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路政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路政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75万元,下降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5万元,增长/下降9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2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未在我单位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3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63.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路政所未安排出国考察学习,因此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止2016年底12月末,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路政管理及安保设施设置维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50人,共计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路安保工程检查验收及安全、路政管理工作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路政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路政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53万元,比2015年增加32.05万元,增长14.4%。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16.22万元,公务用车总额83.865万元,其中轿车3台,价值57.51万元;小货车26.355万元。但2016年7月,公务用车全都由公共事务管理局统一收集管理;其他固定资产19.709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税收实务实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