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乡303户9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到了符合标准一户不漏,不合标准全部清理完成贫困村道路硬化11公里、村道加宽2.9公里,107户的人畜饮水扶贫建设,标准化打造明水村二社美丽新村居民点。全年完成2016年度44户152人的减贫任务,全乡累计完成107户的脱贫目标。全年完成易地搬迁24户75人,现已全部竣工。全乡土坯房改造任务212户,现已完成226户,完成率达106.6%,累计拨付建房补助款650余万元。完成明水村320平方米的村级活动阵地的建设任务,其中文化室、卫生室各达60平方米以上。以柑橘产业为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明水村产业扶贫建设任务1000亩,完成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目标。
2、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全年出栏生猪3.01万头,新增“1211”生猪代养大户6户,全乡累计达23户,其中500头以上2户,年出栏生猪7000头以上。新成立朱家沟、四房种养专合社2个,新培育 “绿川”、“博鹏”等生猪家庭农场4个。育肉牛养殖大户3户, 1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大户3户。全乡培育常年存栏500羽以上土鸡养殖大户110户,全年出栏土鸡15万余羽。加强了对宽信猕猴桃产业示范园的田间管理,全乡猕猴桃种植面积达到460亩。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种植海椒350余亩,魔芋100余亩,生姜30余亩。稳固核桃产业1200余亩,核桃品改1000余亩。新栽植无刺花椒50余亩。红豆杉产业示范园扩建为100亩。新培育中药材示范园3个、40万棒的灵芝产业示范园1个、中药材家庭农场5个。新成立一亩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和灵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2个。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林地经营权1200亩。水磨村新建集中供水厂1座,蓄水量达230立方,明水村新建水站1个,蓄水量达200立方,铺设供水管网18公里,切实有效解决了232户712人饮水难的问题,其中贫困户107户。完成太平场镇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的实施建设。
3、移民工作。完成陵江村一、二组移民搬迁安置验收工作。完成陵江村一组结余资金分配方案的上报、审批及打款到户工作,陵江二组、明水村二组结余资金分配方案正在审批中。配合区建设局、亭子湖管理局完成库区发展总体规划及亭子湖旅游发展规划。强力推进移民后期产业扶持发展,加强库区水资源的开发保护,规范无证船只管理,成立专业护鱼队伍,大力推进生态渔业发展;启动3个村的移民后扶项目实施,以“不知火+中药材”、特色养殖为主的产业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基本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4、交通工作。全乡硬化社道公路13公里,村道加宽2.9公里,新建泥结石道路4.5公里;对全乡现有硬化的村道73.6公里进行路面培土加宽,建立健全了公路日常养护机制。投入资金83余万元,新建山坪塘5口、整治山坪塘15口,新建微水池18口,整治配套渠系10公里。
5、旅游工作。完成了黄龙乡域内《亭子湖库区旅游景点规划》及编制。
6、文化工作。大力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规范农家书屋建设,组建社区文艺工作队,壮大柔力球队,广场舞、坝坝舞等活动深受群众喜爱,群众文化生活不断得到丰富。修缮明水村孝节牌坊1座,启动乡志的续编工作。
7、招商引致。完成招商引资168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达5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4%。
二、部门概况
黄龙乡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固定资产总额 234.4万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黄龙乡本年收入合计7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25万元,占100%;2016年黄龙乡本年支出合计58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2万元,占71.1%;项目支出169.02万元,占28.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黄龙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96.49万元。与2015年702.9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3.58万元,增长21.5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528.1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89万元,增长9.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1万元,占26.92%;文化与传媒支出2.21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万元,占5.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万元,占3.81%;农林水支出354.39万元,占60.58;住房保障支出15.63万元,占2.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157.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16年决算数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2016年决算数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民政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016年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54.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农业、2016年决算数为10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为:
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业结构调整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3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道路建设:2016年决算数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
林业-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2016年决算数为226.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为:
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16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2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016年决算数为1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9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99.7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10.64万元相比减少1.66万元,下降1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6万元,下降18.4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二是尽可能的不到营业性餐厅就餐,绝大部分就餐都安排政府食堂就餐,降低了接待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8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5批次,1235人,共计支出8.9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16万元,比2015年增加23.59万元,增长23.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