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至2020年 四川将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7-03-24 08:53:28
来源:四川在线
近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紧盯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全面梳理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等情况,全省每年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集中整治。
据悉,今年我省将进行两轮历时8个月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其中,3月至6月开展3项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3方面问题。7月至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各市(州)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未脱贫的83个贫困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将采取“分片督导+专项督查+舆论监督”方式,确保不留死角。省纪委分片督导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四大片区。未脱贫的贫困县(市、区)纪委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市(州)纪委每季度至少专项督查1次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省纪委每年组织开展2次专项督查。未脱贫的贫困县(市、区)所在的市(州)每年至少开播1期“阳光问廉”脱贫攻坚专题节目,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省纪委将直接向有关县(市、区)党委发函,督促履行主体责任。
“将高擎问责利剑,严格追责严厉问责,压实扶贫攻坚责任重担。”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同时,将直接约谈一批脱贫攻坚进度缓慢、扶贫领域问题反映突出的县(市、区)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 (余冠中 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