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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地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14:23:13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昭化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昭化区地税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廉洁廉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王乙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内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

(三)建立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督促、培训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特邀监察员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2016年,昭化区地税局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1次,发放信息公开便民宣传材料300余份,区局组织集体学习1次,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员、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三级审查复核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016年全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主动公开全局概况、领导专栏、税收收入等11个大类,共32条(次),并在广元日报、四川经济日报、精神文明报等主流媒体上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28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电子形式。主要包括用省、市、区局地税网、门户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等。

2.传统形式。在我局办税服务厅所在的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栏、信息公告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渠道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未接到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扎实有序推进,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动态信息公布不够及时,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七、下步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将按照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管理日程,加强考核。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