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21 17:33:46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监管,制定具体细化的监管措施和替代办法
对下放给基层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措施
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到2018年底,全省将实现除行政许可外的政务服务事项30%以上“一次办结”,成德绵地区于2018年6月前实现上述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以标准化为手段,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与管理、监督检查“五位一体”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化体系;以制度化为保障,进一步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工作制度和审批机制;以信息化为目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我省将重点推动简政放权落实落地、规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监管,制定具体细化的监管措施和替代办法;对下放给基层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并加强监督指导和跟踪评估。要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把编制实施“两表两单”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手段,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互相衔接、互为补充,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同时,我省还将出台加快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此外,我省还将继续深化完善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绵阳市江油市,巴中市4个国家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成德绵所有县(市、区)以及其他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区稳步扩大试点,鼓励探索多种模式。
(转载日期: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