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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08:53 来源:广元市元坝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元市昭化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定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和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组织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8.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9.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活动与合作。

1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残联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抓作风纪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落实省、市残联“四个坚定不移”和“六个准确把握”工作方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一法四条例”;扎实开展“坚定初心使命 做新时代合格残疾人工作者”大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区残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班子队伍作风、纪律、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带头廉洁自律。

2.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总要求,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区残联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督促残联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注重在统一思想认识中统一行动,在统一行动中抓好落实,坚决履行政治职责;宣传教育全区残联系统干部和全区残疾人要认真学习执行各级政府在疫情期间发布的各项命令,遵章守纪,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总要求;全体残联干部要服从所在地党组织的安排,履行组织赋予的工作职责,准确摸排全区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区残联要做好区政府安排的幸福花园小区值班点的值守工作;不差一分一毫地落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给我区的防控资金和物资。发挥区康复教育就业等机构、各专门协会、各类扶残助残组织、镇专干和村(社区)专委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做出应有贡献。

3.落实残联改革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各级残联残协组织。一是认真筹备好、召开好广元市昭化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改选区残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完善健全区肢残协会、区聋人协会、区盲人协会以及区精神智力残疾人亲人代表协会。二是按照改革责任分工落实县区残联各项改革任务,完成我区残联改革工作。三是加强各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建设。落实中国残联《基层组织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在合村并镇工作及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过程中,推动将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纳入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推进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发挥好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四是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专门协会的组织领导,活跃和规范协会工作。召开区残联与各专门协会联席会议1-2次,培育发展枢纽型、平台性、品牌性社会组织,严格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助残社会组织的作用。

4.持续优化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高质量完成教育就业、康复等残疾人民生工程。围绕精准需求、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继续落实省残联《关于优化深化“量服”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务求服务更实、数据更准。

促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推进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为有需求的残疾考生提供中考、高考合理化便利服务;开展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新生救助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落实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奖励政策,促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创新探索重度肢体和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集中托养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路径;稳步推进盲人保健按摩和医疗按摩;大力开展残疾人“双创”示范活动,巩固拓展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咨询、职业评定、职业指导,举办“春风送岗”等残疾人系列就业招聘活动;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三是加强保障性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配合民政部门为16周岁以上、不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或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确保2020年有合理需求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加大贫困残疾人紧急救助力度,开展“温暖万家行”活动,精准实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保障性服务。建立并用好广元市残联系统信息宣传通讯员队伍。

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全国“残疾预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残疾预防。继续实施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残疾、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8个康复项目。

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一是加强宣传队伍、阵地、平台建设,增强宣传覆盖力。聚焦脱贫攻坚,宣传一批脱贫攻坚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精心策划、组织并宣传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残疾人感恩自强教育。二是发展繁荣特殊文化艺术。积极参加广元市第二届残疾人文化艺术周、四川省第三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和省市残疾人励志报告团巡回演讲报告活动;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项目。三是认真落实《“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满足残疾人康复健身需求。协同推进残疾人竞技体育、康复体育、健身体育全面融合发展,提高残疾人体育锻炼的参与率与覆盖面。积极备战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和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残疾人项目;配合广元市残联培育打造全省残疾人体育运动优势项目计划,力争将昭化区柔力球项目打造成全省残疾人柔力球之乡,常态化举办全国或全省残疾人柔力球交流赛;充分利用家庭签约医生的优势,加强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的落实,管好用好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

5.扎实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统筹推进行业扶贫。精准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制度,做到按月计算,按季发放,应发尽发;配合民政部门推动并落实“两项补贴”和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等政策;配合教育、卫健、人社等部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配合住建部门全面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促进残疾人家庭危房“清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各部门残疾人政策落实,合力兜住残疾人民生底线。二是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涉及资金50万元、四个子项的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对接。三是扎实开展对清水镇艺丰村、龙凤村的定点帮扶。进一步调整、充实帮扶力量,细化脱贫攻坚定点帮村结对帮扶措施,防止已脱贫帮扶对象返贫和贫困边缘户致贫,巩固脱贫攻坚帮扶成果,以扎实成效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6.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引导残疾人知法、尊法、守法、用法。一是协调推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残工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论述和“一法四条例”,健全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体会议制度和专项会议制度;积极争取区人大、政协视察调研残疾人工作,推动将残疾人“一法四条例”纳入人大建议、执法检查,政协调研和提案督办范围。二是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通过3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营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区、镇残联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商,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等作用,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1个,广元市昭化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残联2020年收支总预算240.9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43.93万元减少了103.02万元,下降了29.95 %。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残联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4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9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残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数24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1万元,占51.27%;项目支出117.4万元,占48.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出总数240.9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数343.93万元下减少了103.02万元,下降29.95 %。主要原因是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中的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项目残疾人体育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残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出总数240.9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数343.93万元下减少了103.02万元,下降29.95 %。主要原因是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中的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项目残疾人体育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3万元,占94.03%、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3.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1.43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发放、残疾人争取资金工资经费、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客服等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保障残疾人事业工作正常运转。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40.91万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3.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支出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区残联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

2.2020年区残联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残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12.6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残联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残联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